深圳恢复出行“限外”措施

深圳商报 2020-08-15 07:58 阅读 831

深圳商报讯】(记者 任建新)记者自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深圳将于2020年7月23日起,恢复对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的限行措施。

记者获悉,为全力配合好全市的防疫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的物资运送,有效促进全市建设项目和各类企业的复工复产、服务好社会经济,深圳市于2020年2月8日起,暂停实施限行外地号牌小汽车措施。

近期,随着疫情的有效防控,复工复产活动的全面铺开,深圳道路早晚高峰运行压力持续增加,道路交通拥堵情况逐步突显,恢复限行外地号牌小汽车的政策已具备实施条件。因此,深圳将于2020年7月23日起恢复限外措施。

根据最新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恢复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以下道路除外: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对外地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外地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本通告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1月1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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