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租客办居住证,“被自愿”替房东缴税!

南方都市报 2020-08-10 14:40 阅读 1000+

  本期上榜:办理居住证需要先替房东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近日,市民A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在广州天河区黄村街道庙元社区出租屋管理站(下简称庙元管理站)办理居住证时,被要求“自愿”为房东垫付个人所得税。A先生质疑,街道此举是将征收房东所得税的成本转移到租客身上,是不合理的行为。南都记者将此事反映至黄村街道办后,负责人表示或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立即整改。

  上榜缘由:据了解,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税费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住宅出租免征)、印花税(住宅出租免征)等六税两费,由属地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代为征收,纳税主体是房屋出租方。记者走访咨询多个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虽然办理居住证的详细要求会存在差别,但关于缴纳税费的问题,几乎都建议租客与房东自行协商,而非在办证时为房东垫付。

  读者反映: 办理居住证,被“自愿”替房东交税

  A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办理居住证之前,庙元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他需要交纳费用,在资料准备齐全、办理进入尾声时,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承诺书”让他签名。“工作人员告诉我,房东要交一笔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需要我先替房东交掉,后面自己去向房东要回这笔钱。”A先生向南都记者回忆,承诺书的大致内容是租客承诺与房东沟通后,自愿为房东代缴租房个人所得税。

  虽然觉得不合理,但居住证就在眼前,A先生不得不签字缴纳这笔100余元的税费,并得到一张纳税人名字是房东的纳税证明。事后,他拿着纳税证明与房东沟通,希望对方承担该费用,遭到房东拒绝。“他们知道房东是不肯交这笔钱的,所以让我们租客来承担。”A先生认为,黄村街道和庙元出租屋管理站这样的行为,是把向房东征税的工作甩给租客,让租客来承担本不该由租客承担的成本。

  记者暗访: 工作人员称办居住证一定要交税

  8月5日上午,南都记者前往黄村街道庙元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以市民身份咨询办理居住证事宜。

  站内一名工作人员先是询问记者的租房是否有备案,记者否认后,其表示:“(办理居住证)先要持房东和租客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的过程中要交税。”并示意记者到另一个办理租房备案的窗口仔细了解。

  当记者问及税费该由谁负责的时候,该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是房东交,但是要你和房东协商,看谁来出这笔钱。”记者又询问:“如果自己和房东都不愿承担该笔税费,是否就不好办理居住证?”对此,该工作人表示肯定,并强调“这个税是一定要交的。”

  在管理站现场,记者并未看到A先生提到的“自愿代缴承诺书”,旁边一名正在办理居住证的男子告诉记者,他租的房子月租金600元,为了办理居住证替房东交了一年税费,一共一百多元。“基本没有房东愿意交这个钱,你让他交,他就加你房租,一样的。”

  

  黄村街道庙元社区出租屋管理站。

  其他街道: 办理居住证和缴税没有必然联系

  那么,其他街道办理居住证是否存在此类要求?8月5日-7日,记者陆续暗访了广州市多个城区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

  在天河区员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办理流程,只要和房东签有合同,系统有登记信息,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交税由房东自主申报,如果他迟交或不交,会有税局去催他。”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具体谁来负担这笔税费,建议租客和房东双方协商。

  荔湾区一街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租客办理居住证是免费的,只有在重办的时候才需交纳20元工本费。同时,该街道办工作人员也称,和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不是绑定在一起的,居住证可以独立办理。

  在越秀区淘金街道花苑社区居委会和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对于“房屋租赁相关税费谁来出”的问题,两边均表示“办理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备案没有必然关系,但只要申请房屋租赁备案就一定要缴纳税费。”因此他们均建议,缴税问题由房东和租户自行协商。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每个街道的办证要求会存在差别,需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广州税务12366: 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税收应由出租方缴纳

  那么,办理居住证是否要先进行房屋租赁备案?记者以租户身份致电12345政府热线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申领居住证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并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备案需要缴纳租赁所得相关税费,这笔钱应由房东缴纳。

  广州税务12366热线则表示,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税收应由出租方缴纳,如果对方拒绝缴纳税款,可以向广州市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黄村街道办: 或是工作人员误操作,将追查纠正

  8月6日上午,南都记者将A先生的遭遇反映至黄村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该中心刘副主任首先向记者明确了“办理居住证”和“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没有必然关系,并且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不需要租客缴纳费用:“税费由屋主缴纳,备案时租客不和税费挂钩。”

  对于A先生提到的“自愿代缴承诺书”,刘副主任表示该承诺书是在租客和出租方协商一致,确定由租客代缴税费之后,管理中心再提供给租客签署的,管理中心不会强制要求租客签署该文件。“可能是新来的工作人员对工作没有理解到位,存在误会,我们会具体追查,纠正这种行为。”刘副主任说。采访中,刘副主任还表示,黄村街道流动人口较多,出租屋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强度大,难免会出现失误,希望租客们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多多包容。

  对于一些租客反映出租方不愿缴纳税费的情况,刘副主任分析认为,部分房屋在出租时,会低于市场价租给租客,此时的出租方就不愿再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这种时候需要他们双方达成共识,谁来出这笔税费,我们是干涉不了的。”

  打分对象:天河区黄村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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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成效:15

  市民评价:10

  南都点评:多方说法表明,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本与租客办理居住证无直接关系。虽然可能征收确实有困难,但倘若将征税工作与办证捆绑,把相关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这是让租客承担原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对于A先生的遭遇,我们更愿意相信是操作失误的个例,也希望此事能够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及时整改杜绝。这种市民“被自愿”的情形,可别再出现了!

  采写:南都记者 魏志鑫 实习生 王荟琳 张国威 曾士铭

  摄影:实习生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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