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率先出台“工业上楼”工作指引

深圳特区报 2020-03-19 07:35 阅读 2000+

深圳正在坚定不移地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之路,不断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自我革命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

为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珍贵的土地空间资源,留住更多一流优质科技和产业资源,宝安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需求,创新性地探索“工业上楼”产业空间供应模式。

所谓“工业上楼”,即依托于高层厂房所提供的生产空间,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规定的“厂房的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00米”的规定及宝安实际情况,宝安区将涌现一批100米以内的高层厂房。

为让“工业上楼”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四部门联合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上楼工作指引(试行)》,为“工业上楼”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工业上楼”落地。

目前,宝安区正在新桥东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沙井街道衙边工业区、石岩街道艾美特工业区、西乡街道冠德工业区、燕罗街道正台阳涂料工业区等项目中应用“工业上楼”。

●“工业上楼”打造新时代现代化的产业建筑

深圳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圳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着力保障产业空间,推广“工业上楼”。

作为深圳的工业大区、产业大区,也是深圳未来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和重要增长极,宝安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土地资源极度紧缺,工业园区品质不高,土地成本快速攀升等问题。

为充分利用珍贵的土地空间资源,留住更多一流优质科技和产业资源,在牢牢守住80平方公里工业控制线基础上,“工业上楼”的载体供应新模式呼之欲出。

现在,宝安区建筑高度超过24米且不超过100米的厂房均适用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上楼工作指引(试行)》。

《工作指引(试行)》的出台,解决了该区面临的工业房地产化、厂房建筑品质不高、产业定位不清晰、相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难点。

据介绍,《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实施主体建设高层厂房时应从物流运输、生产单元设计、层高和柱网、货梯和荷载、使用舒适度、立面设计等方面进行建筑的优化设计,并着重考虑高层厂房的生产需求,保证空间的灵活性,便于生产线的布置。同时,也兼顾了地下停车的效率、工作人员的使用舒适度、建筑立面品质等问题,打造新时代现代化的产业建筑。

●制定“工业上楼”针对性条款保障工业发展空间

强区放权以来,宝安区着重推进“改工类”更新项目,探索了连片工业区改造模式和优化产业空间的“M1+M0”模式,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增“改工类”更新项目23个,总拆除用地规模约273公顷。截至目前,宝安区“改工类”更新项目共59个,总拆除用地规模约491公顷,项目数量和面积居全市第一。

为避免工业房地产化,确保高层厂房用于生产,《工作指引(试行)》制定了一些针对性的条款。

首先是明确进驻产业类型,通过研究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且适宜在高层厂房中生产的产业,明确进驻高层厂房的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宝安区优势传统制造业以及产业链关键、核心、缺失环节的产业等的小规模中试及生产制造环节。

其次是规范高层厂房建筑设计,从而确保建筑适用于工业生产,比如在首层设置装卸货车位及装卸货站台、柱网轴线距离宜大于8.7米、保证每个生产单元至少设置1台载重2吨以上的货梯、立面设计应合理考虑空调机位并进行遮蔽处理,遵循适用美观的原则,体现现代化、国际化、滨海风情等设计理念。

宝安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有关负责人说,《工作指引》为“工业上楼”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宝安区工业楼宇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发展空间,维护宝安产业大区、工业强区地位,并将为全市乃至全国土地稀缺地区在城市高密度开发的同时保障工业发展提供样板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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