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管理进小区实施方案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20-03-12 23:35 阅读 2000+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率,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实现河流湖泊长治久清,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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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从“投资建设为主”向“投资建设与运维管理并重”转变,全面推进小区排水管渠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管养,解决排水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不含深汕合作区,下同)小区排水管渠移交接管。2024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小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正本清源成效,基本实现小区污水源头全分流、全收集、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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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一)授予专营权。

2019年11月底前,各区(含新区、不含深汕合作区,下同)依程序将辖区内小区(包括住宅小区、工业区、商业区、商住两用区、公共机构和城中村)排水管渠管理专营权授予专业化的排水公司,其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专营权由南山区负责授予。专营范围为小区内的单元出户井及下游的共用雨污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不含地下空间及附属设施)。专营期至2024年12月31日。(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二)推进移交接管。

正本清源项目及新建小区的排水管渠,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单位移交排水公司。现有小区内的存量排水管渠,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移交排水公司。移交时,双方填写移交清单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无物业服务单位的小区、城中村的排水管渠可由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委托排水公司管理。建筑内部专用排水设施(单元出户井上游、地下空间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不属于专营范围。

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制定排水管理进小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向产权人、物业服务单位等积极宣传解读政策,同时指导排水公司加强自身建设,充实一线人员、购置先进设备,确保移交顺畅、接管到位。(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三)明确质量标准。

2019年11月底前,市水务局应结合《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编制完成小区排水管渠管理质量标准,明确排水管渠管理范围、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加强对排水公司的监管,提高排水管渠管理质量。(市水务局牵头,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四)签订专营协议。

2019年11月底前,市水务局应编制完成小区排水管渠专营服务协议范本,具体包括服务内容、维护标准和期限、指导单价、奖罚付费机制等。市前海管理局、各区依据授权并参照范本与排水公司签订管理协议,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单价及调价机制。(市水务局牵头,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五)加强对物业服务单位的指导。

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指导物业服务单位开展对小区红线范围内排水管渠的日常巡查、故障报告、配合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高物业服务单位履职能力,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发现井盖破损、移位、缺失或者排水管渠塌陷等排水问题时,及时设立警戒线、警示标识等并通知排水公司;对于履职不到位的排水公司,及时向水务部门报告;对小区内排水户装修行为,尽到告知提醒义务,避免雨污错接;对改变房屋功能等导致的雨污混接、违法排水(污)等行为,及时制止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告;对雨水口周边的垃圾、落叶等杂物,及时清理,不得将杂物扫入雨水口,等等。(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六)规范排水(污)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小区内涉水工业污染源的执法,推进涉水工业污染企业(场所)升级改造、入园发展或者清退淘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取缔小区内无营业执照排水(污)企业(场所)。市水务局根据排水水质、水量、经营面积等情况对排水户分类管理,制定排水户管理相关规定,开发排水户管理信息化平台,指导市前海管理局、各区严格落实小区内经营户排水许可全覆盖。2019年12月底前,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完成排水户普查工作,摸清污水排放设施情况和排放行为,重点排查餐饮、汽修(洗车)、农贸市场等涉水污染源,重点检查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是否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等,严厉打击无证排水(污)或者不按证排水(污)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日常巡查,指导排水户正确接驳雨污水管渠、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水公司和物业服务单位发现小区内排水户存在违法排水(污)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牵头,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七)开展排查整治。

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深入排查现状接收的存量排水管渠结构性、功能性隐患以及排水户雨污水管渠接驳等情况,开展首次清疏和隐患整治,改造老旧管渠,确保雨污分流、排水通畅。新建且仍在保修期内排水管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排水公司应以单元出户井、市政接驳井等为重点加强排水管渠日常巡查,及时改造“错接管”、修复“破损管”、疏通“堵塞管”,同时开展汛前清淤、清掏雨水口,并在小区内检查井安装防坠落装置。(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八)健全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池(统称“三池”)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统筹“三池”管理。市水务局做好“三池”雨污分流接驳指导和化粪池、隔油池运行监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粪渣、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处置的监管。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并规划建设一批粪渣、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处置场站。(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九)做好资料管理。

2020年6月底前,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建立小区排水管渠地理信息系统,按照《室外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建库规范》(SZDB/Z330—2018)等标准完成小区排水管渠基础数据采集、校核和录入工作,对检查井井盖等附属设施采用数字标识。排水公司将小区排水管渠基础数据、管理记录、投诉处理情况等建立数字化档案,提高小区排水管渠管理的延续性。(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十)落实“按效付费”。

2019年11月底前,市水务局应制定小区排水管渠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将排水户排水接驳监管、小区出户管与市政接驳口水质水量监测、接收管渠的数据补测校核及排水户普查、登记、数据库更新等纳入考核内容。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严格落实“一监督三公开”制度(即考核监督到位、公开管理结果、公开成本支出、公开公众满意度),根据考核结果向排水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市水务局牵头,市前海管理局、各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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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排水管理进小区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来抓。市水务局应做好牵头统筹,指导各区、各部门稳妥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处理好排水公司和产权人、物业服务单位的关系。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应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召集水务、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城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以及排水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进行会商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排水管理进小区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其中,首次进场费用(包括排水管渠的检测、测绘、清疏、修复等)由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承担,列入本单位年度消除黑臭水体建设计划并按进度支付;日常管理费用由市财政按1万元/年·公里的标准承担,其余部分由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承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

市水务局应会同市前海管理局、各区制定宣传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搭建交流平台、及时答疑解惑,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像宣传垃圾分类一样宣传排水管理进小区,引导市民关心排水工作、爱护排水设施,营造全民治水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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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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