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加快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证券日报 2020-05-31 01:33 阅读 608

本报两会报道组 李文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市场经济先行先试中已积累丰富经验。而实现要素资源在长三角范围内优化配置,已经成为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在今年两会提案中,就关注到了“加快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这个话题。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要求。

林益彬认为,在三省一市地方国资委推动下,产权交易机构间也开展了一系列项目合作、研讨等活动,在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在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过程中仍面临较大的难点问题。

一是现有产权市场碎片化、差异性程度高。目前长三角地区产权市场交易机构数量众多、同质化竞争现象突出,市场割裂严重;二是交易机构的交易制度和模式不统一。运营模式与交易规则各自为政,业务标准和办理流程差异大;三是部分交易机构参与共同市场建设动力不足。

为加快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林益彬在提案中建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下,三省一市地方政府配合,以畅通产权市场信息流、资金流为抓手,以统一交易制度为关键,实现长三角范围内产权交易“一网通办”,按照先易后难、远近结合、稳妥有序原则加大推进力度。

林益彬建议,近期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各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的前提是统一交易系统。当前可采用开放接口方式相互连接各交易系统,逐步通过共同开发等实现交易系统的统一和持续升级;二是统一交易规则和收费标准。统一交易制度是建立共同市场的关键。逐步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和程序,相互确认市场各类中介机构资质,完善收费模式,实现交易主体在长三角区域内无差异办理业务;三是统一价款结算体系。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统一存管机制、长三角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相互确认客户交易保证金,相互转付交易价款;四是产权交易机构主管部门间应统一监管规则互通监管信息,协同实施监管。逐步形成交易规模大、运行效率高、监管力度强的跨区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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