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放宽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条件 降低项目资本金监管比例

观点地产网 2022-05-10 17:23 阅读 859

见解网讯:5月9日,吉林市市人民政府公司办公室下发《新冠疫情期内推动房地产行业修复发展趋势多个现行政策措施》,该《措施》自下发生效日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见解互联网媒体获知,《措施》明确提出,放开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标准,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受新冠疫情危害无法按时开工、完工的国有制用地,对处在新冠疫情不断期内的2022年3月、4月不记入毁约期,市整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它进行相对应的推迟审核。

除此之外,减少项目资本金监管占比。开工建设的房产开发新项目,可按50%占比监管项目资本金,新项目公司可以采用商业服务银行保函方式取代项目资本金现钱;容缺申请办理开发设计公司资质;创建新项目动工“绿色通道”;放开商品房预售批准标准,公司申办的商品房预售批准新项目,在资金投入开发设计搭建的资产做到建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就可以申请办理预购。

据了解,《措施》还明确提出减少商品房预售资产监管占比。商品房预售资产最大监管存留占比不超过应监管信用额度的5%;开发设计公司可提早申请办理拨款存留的5%之外的预购监管资产,用以人工费用、工费等基本建设花费。

另悉,《措施》放开住房公积金借款缴存标准。缴存职工持续、正常的、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就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选购在建产品住宅,初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的,首付占比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能高过贷款人以及另一半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10倍。账户余额不够3万的按3万测算,可贷款额提升至30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措施》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外地信贷业务。针对在吉林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在国内其它地域缴存且户籍所在地为吉林市的职工,在吉林市行政区划内选购自住房屋的,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且贷款政策、信用额度、限期、年利率等皆具有与当地借款职工同样利益。


    免责声明:

    本文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不代表楼讯的观点和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推荐的楼盘

    大家都在问

    更多问答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