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昨天(12月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不认深圳房,只限个人购买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深圳壹地产特意将原公告的重点梳理出来了:
1、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
2、合作区购买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区限购,不认深圳房,换言之,深圳有房也没关系。
3、只限个人购买,换言之,公司不能购买,限制了被整购的可能。
4、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售5年
5、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的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70%可卖
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
资料显示,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仅有两个纯住宅楼盘,也就是公告中所提到的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
深汕振业时代花园
振业在2016年以人民币10844万元成功竟得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入驻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
该地块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占地面积约8.7万平,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总面积约21.7万平(包括住宅、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其中商业≤10000平)
据了解,振业小区项目将建设13栋高层住宅建筑,其中,最高层为33层。
据“深圳买房计划”报道,振业时代花园已经启动诚意登记,诚意金20万元:
深汕辉煌1号
辉煌1号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北临G324国道,西临规划深汕产业路、南临规划劳工新城路,东临深汕河、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对面。占地面积4.53万平,建筑面积13.58万平。
规划为三栋30层高的住宅楼、两栋28层高的综合楼、五栋22层高的综合楼、两栋9层高的商业楼、两栋5层高的商业楼、一栋2层高的商业楼、单层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设有815个车位。
深汕辉煌1号有四个户型:约120m²三房二厅、约126m² 三房二厅、约83m²三房二厅、约68m²二房二厅。
深汕特别合作区进入深圳全面主导时代
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
2018年12月,深汕特别合作区揭牌仪式在合作区管委会大楼正式举行。
此次揭牌也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后的标志性事件,意味着合作区自此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转为进入深圳全面主导的时代。
根据规划,深汕合作区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全面纳入深圳管理后,相当于深圳的辖区面积扩大了近四分之一。
同时,深汕特别合作区最新定位为: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首创者、飞地治理模式首创者、飞地农村城市化实践首创者,加快建设成为粤东振兴发展区域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滨海新城。
附公告原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为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市政府同意启动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二、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四、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五、为推动合作区企业加快投产,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七、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区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购)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购房人须按照本公告认真核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而进行的房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注:部分内容来源咚咚找房、深圳买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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