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蓉 见习记者王鹏钧 广州的“三旧改造”与深圳的“城市更新”历来有着“双轨制”之称。有观点认为,深圳的城市更新在制度设计上并没有像广州“三旧改造”一般的明显进展,如何看深圳城市更新的“速度”问题?深圳城市更新提速的根本解决之道是什么?
南都记者 胡可摄
谈及“速度”问题,现场“火药味”非常浓。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副总规划师李江在现场多次强调,和过去比,深圳的城市更新速度已经大大提高了。从行政许可方面比,深圳是走在前列。
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主任耿延良则持相反的态度。他直言,城市更新审批这一块确实有所提速,为什么市场还感觉慢?首先是部分项目拆迁久拖不决;而在强区放权后,审批速度是明显放慢。
此外,耿延良也指出拆迁问题实质是有法可依,物权法指出双三分之二可以启动改造,2012年国有用地拆迁补偿条例,这些都是可以行政征收的法律来源,“深圳城市更新办法条例规定,实施主体达到双90后,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介入,深圳除了木头龙,但以前这么多年没有一项介入。”
深圳城市更新提速的根本解决之道是什么?李江认为强拆不是解决之道,而且翻阅各种法规,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强拆,如果项目没有涉及公共利益,必须是100%业主同意,但也没有规定强拆。
耿延良认为,在更新过程尤其是拆迁过程中,政府、司法完全可以有所作为,此前深圳政府希望以地方立法,率先在全国学习台湾、香港模式的拆迁模式,不过自15年列入立法计划后,至今没有落实。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人罗宇亦认为,根据目前各项数据来看,实现立项800多项后留下了很多都是“硬骨头”,审批会有困难也属正常。
除此外,罗宇亦同意拆迁难这一说法,并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双百”政策使得很多项目没有办法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去运作。罗宇引用经济学中“负外部效应”这一概念,完全市场化的谈判模式,使得缺乏“裁判员”机制,里面导致了市场某种程度上出现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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