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郭某签了租赁合同后
租户邓某辉只交了首月租金和两个月押金
之后再也没支付过租金
面对还房、赔款的仲裁裁决
他不但拒不执行
反倒做起了二手房东
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小商户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
他拒不履行义务
未申报财产
还威胁商户们不要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邓某辉因拒不执行裁定罪锒铛入狱
1
霸占房产近4年,不腾房子也不付钱
2015年5月,深圳某礼品商业城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某辉与物业权利人郭某就龙华区某物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8.9万元。但邓某辉直到被郭某告上法庭,其除了支付过2个月押金和1个月租金,再没有向郭某支付过物业费、租金等费用,致使郭某不得不连续垫资向房东缴纳租金。
2016年3月,郭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年7月,深圳仲裁委裁决某礼品商业城公司将涉案房屋返还郭某,并支付租金、违约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共计200万余元。
2
拒不履行仲裁裁决,转租当起二手房东
就在仲裁过程中,邓某辉为逃避法律责任,于2016年4月8日将某礼品商业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某某,股东变更为卢某某、周某某、刘某某(以上三人均为挂名),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人还是邓某辉。
在此期间,邓某辉还上演了一出“空手套白狼”的戏码。他不但没有返还房屋、支付租金等费用,反而将涉案房屋转租给多个小商户,以个人账户收取租金。
3
无视法院裁定书,威胁商户阻执行
因深圳某礼品商业城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7月25日,郭某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中院向某礼品商业城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财产申报表,向涉案房屋承租商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商户将租金直接支付至深圳中院执行款专户。但被执行单位实际控制人邓某辉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如实按要求申报财产状况。
在法院执行期间,邓某辉仍然一赖到底,继续将房屋对外出租,在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用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130余万元。
为达到目的,他甚至威胁承租商户,如果他们把租金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将会被立即赶离商业城。
4
有财产拒不执行,“老赖”获刑一年半
邓某辉真的没有钱支付执行款项吗?当然不是。他不仅收取了大量租金,而且在龙华某城中村拥有两整层房屋。为了逃避执行,他离开了深圳,跑到江西宜春。
即使这样,他仍然未能逃脱法院和警方的视线。2018年1月24日,在邓某辉返回深圳之际,深圳中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日。同年2月28日,深圳警方对正在被执行司法拘留的邓某辉予以刑事拘留。2019年1月2日,福田检察院以邓某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福田法院提起公诉,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辉作为某礼品商业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协助执行,致使仲裁裁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根据邓某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福田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判处邓某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顺利执行
事关司法权威、社会公正和公民利益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效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
福田法院将持续加强强制执行力度
加强对拒执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
依法惩戒拖延执行、
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形成强大的可预期的执行威慑
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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