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讯 (新闻记者 张晓兰)4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市人民政府公司办公室公布有关推动房地产业稳土地价格稳房子价格稳预期工作中的意见(通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加速商业服务商用地去化,纾解新冠疫情期内房产开发公司艰难,激励多种多样方法回迁房按置,提升住房金融服务、不断整顿标准房地产业市场管理等。
在提升住房金融服务层面,意见确立,增加住房个人公积金对首套、改进性住房等有效买房需要的支撑幅度,适当调高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减少选购二套住房首付占比。执行好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不断提升住房金融服务,更强达到买房者有效银行信贷要求。
为纾解新冠疫情期内房产开发公司艰难,意见还要求,土地交易工程款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交纳的,公司可申请办理延期60日交纳。归属于分期付款缴款的,各期缴款時间均可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延期60日。延期缴款期内(60日内)不计入合同违约金,不计入贷款利息。
除此之外, 从合理预防解决房地产业风险性的视角考虑,昆明市将不断完善商品房预售资产保护、实行的“府院连动”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规章制度,严厉查处未按商住楼预售资金监管现行政策要求的房产开发公司和金融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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