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宅管理体系,加快建设以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核心的住宅保障机制,2月8日,东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就《广东省东莞市发展趋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通称《征求意见稿》)公布征询建议。
说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朝向新市民、年轻人等住宅艰难人群,租赁目标以在该地创业就业并一切正常存缴养老保险或公积金或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员工为主导,外市公司及各种组织驻派东莞市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东莞见习的员工及其到东莞市应聘求职的应届生可租房子住一定限期。机关事业单位筹集或产业园配套设施基本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优先选择向本企业、产业园没房员工供货。
东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总建筑面积70平米下列的小户型房子为主导,给予简洁、环境保护的基本上室内装修,配备需要的配套设施,房租应小于同地区同质量销售市场租赁住房房租。
依照《征求意见稿》,到“十四五”期终,东莞市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总产量不少于10万件,争取做到15万件。在其中2021年筹集楼盘不少于3000套;2022年筹集房源不少于30000套;2023年筹集楼盘不少于30000套;2024年筹集房源不少于20000套;2025年筹集楼盘不少于17000套。
与此同时,将住宅資源急缺或人口数量不断注入的东莞松山湖、城南、北京" target="_blank">东城、塘厦、东莞虎门、常平、寮步、北京长安、大岭山、厚街和大朗等列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关键发展趋势镇街(产业园区)。
在楼盘筹集层面,《征求意见稿》提及,融合广东省东莞市目前住宅資源状况,坚持实事求是,灵便利用新创建、改造、更新改造、租用补助和做大做强政府部门闲置不用住宅等方法,多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包含激励产业园工业生产新项目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激励降低企业成本住宅;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已有土地资源基本建设;支持利用团体营业性土地基本建设;支持利用非定居总量房屋改建这些。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可享有支持现行政策,包含商业用地支持、简单化审批流程比较繁琐、税金支持、资产支持。
商业用地支持上,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已有总量土地资源基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变动用地性质,不补交土地资源工程款,原划转的土地资源可再次保存划转方法。产业园中员工总数较多、过渡住宅要求紧迫的高质量产业链新项目,可适度提升行政部门办公室及日常生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占有率,在其中,用地面积占有率限制可由7%提升到15%,总建筑面积占有率限制可提升到30%,提高一部分适用于基本建设寝室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禁止基本建设成套设备商品房。利用非定居总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期内,不变动土地资源运用特性,不补交土地资源工程款。
税金支持上,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免交城镇化建设配套费,自来水、用电量、用气价钱依照市民标淮实行。
资产支持上,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可按我国、省相关文档要求,审报上级领导补贴资产,未得到上级领导资产(全额)补贴的新项目,市财政局可分配资产补贴。
金融业支持上,一是扩宽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方式,关键支持商业银行金融企业以社会化方法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行为主体给予长期借款,向改造、更新改造总量房子产生非已有产权年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住房公司给予借款。二是对满足条件的基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团体营业性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房产贷款。三是支持满足条件的公司发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专用工具等企业个人信用类债卷,用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设经营。四是支持商业险资产依照社会化标准参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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