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围南路涉及的[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3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09-31地块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该地块北侧为角围路,南侧为坪山大道,东侧为丹梓北路,西侧为田脚水,用地面积为108932㎡,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U5)。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推进深惠地区交通互联互通,将[坑梓龙田-沙砾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角围路向南延伸至田脚水,新增道路命名为角围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83m,红线宽20m,双向两车道。并预留向南延伸红线宽20m,道路长约158m的建议性支路,该道路优化调整涉及到09-31地块调整,调整后09-31地块细分为为09-31-01和09-31-02地块,其中09-31-01地块用地面积为88515㎡,09-31-02地块用地面积为17309㎡,不涉及地块用地功能的调整,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仍为环境设施用地(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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