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年底,调控加码之声不断!国家中央会议也再次提出“住房不炒”!
而近日,合肥也传出一股“莫须有”的风声,吹向了政务、滨湖、高新!
一、市场太火爆?
政务、滨湖、高新被盯上
这几天,相信大家一定听到了一些莫须有的风声,大致是关于流通层面的收紧。综合来看,主要针对的就是政务、滨湖、高新三个区域。
由于尚未板上钉钉,具体什么内容,这里就不过多描述。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合肥一共九个区,为什么单单就这三个区被盯上。
我主要要分三点来分析,包括价格、去化速度和去化周期。
1、热门区房价年涨幅高达2000元/㎡
了解合肥楼市的人都知道,这三个区域是目前合肥楼市价格最坚挺的三个区域。
政务区一直是合肥房价的天花板,不过目前区域内可售的新房太少了,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是二手房。
而二手房价格从2万-4万/㎡不等,其中最贵的区域主要围绕在天鹅湖板块。
政务区依靠优质的商业配套和学区资源,房价地位目前也是无可撼动!
而滨湖区是目前合肥高端住宅项目主力在售区域,房价从2万-3.5万/㎡不等。
根据网上机构统计的房价涨幅来看,滨湖区的房价上涨速度超过2000元/年,其中以省府板块的房价上涨速度最快。
再来说说高新区,目前高新区是新房和二手房市场都很火爆。今年新房价格直接从1.7万-1.8万/㎡跳涨至近2万/㎡。
而二手房市场的价格涨幅更大,年初还是2万出头的祥源城,年底挂牌价已经涨到2.4万-2.5万/㎡,甚至还有2.8万/㎡成交的案例。
而且,高新区二手房基本上没有降价的区域,因为是新区,随着各项配套的逐渐完善,价格上涨的动力也很足。
2、真实去化:房价越贵卖的越快
除了价格上的坚挺以外,这三个区域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的成交速度也都十分的快。
首先说说政务区,目前二手房市场上比较热门的笋盘成交周期基本上都很短。
我查了下,10月底政务区的一些二手房,只要挂牌价不是太夸张的,成交周期基本上都在一周内,最快的1天就能成交。
再来看看滨湖区,今年来,滨湖区的市场热度不断升高。纯新盘入市基本上都是售罄。
另外,目前滨湖区的高层房源量也是十分的稀少。甚至出现购房者全款抢高层的情况。
根据10月份的合肥住宅网签去化来看,滨湖区也是以1262套位居全市第一名。
最后再说说高新区,相比滨湖来说,高新区的房源就更少了,不仅是高层,其它类型的房源量也是很低的。
上周末,高新纯新盘银城知庐首开,仅推出236套房源,但当天吸引了近千人到场,可见其火爆程度,也说明了高新区市场房源量的紧缺。
3、土地供应不足 市场余货太紧俏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三个区的库存情况。
政务区就不用说了,已经4年没有土地上市了,目前市面上的可售新房不足100套。这些房源的总价也都不低,对于购房者来说压力较大。
滨湖区目前库存6000套左右,如果根据10月份的网签量来算,库存剩余去化周期仅5个月左右。
而我们知道,目前滨湖区的新地块仅一宗,而且居住地面积不大,所以明年的市场压力将会更大。
高新区的情况和滨湖区差不多,目前剩余库存量约3000套,根据上个月的网签去化情况来看,也是仅够卖5个月的时间。
相比这些区域,合肥其它区域的房价、库存和去化情况就要稳定的多。
冻结楼市交易
合肥会跟进吗?
通过今年合肥楼市的调控方向来看,是严控大于放松!不过我觉得合肥在限购、限贷、限价的调控下,市场“降温”还是比较明显的。
网上也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来,这些观点也是比较客观的。
合肥目前整体来说,市场还是处于冷热分化的情况。虽然滨湖、高新的新房市场比较火爆,但是其它区域市场去化压力还是很大的,比如瑶海和新站。
而且,近两年滨湖和高新区的土地供应较少,所以导致了局部的供需不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没有更严的政策出台,但是合肥在稳定楼市发展方面的新动作频出。从住房租赁到长租公寓,多渠道供应,对市场供需和房价进行调整。
01
住房租赁新政已出!租房可上学、能落户、给补贴
此前,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租房新政细则全部出炉。
通知内容中涉及六大方面,分别为: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住房承租人权益;工作保障措施。
02
住房租赁公司揭牌,合肥租赁试点再推进!
自2017年被列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合肥先后在市、区两级成立了9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划转和盘活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政策性和市场化的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两年多来,市、区9家国有租赁企业已筹集并入市约1.5万套房源,拟开工新建8000余套租赁住房,范围覆盖合肥市多个区域;已经开工的住房租赁项目总计超过80万平方米。
03
土拍调整,采用竞拍自持用于租赁
2019年8月28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住宅用地限价调整、竞拍方式调整!
其中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价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以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宗地竞得人。
自持用于租赁商品住房实行全装修交付,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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