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楼市的“遮羞布”,暂时无解!

匿名 2020-12-02 20:28 阅读 1000+

文/刘晓博

地产圈子里,常常会突然冒出“匪夷所思”的热点。

比如最新,大家正在讨论的是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碧桂园的“塌楼+公关危机”,以及厦门房价。但突然间,一个冷门话题冒了出来,炙手可热:为什么存在“公摊面积”?这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而且是楼市“最大的不公平”。但它存在了20年,堂而皇之地成为重庆之外,所有内地城市的“陋规”。

在这两天讨论中,大家一致的观点是:应该废了这个“陋规”。

的确应该废除!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暂时做不了这件事,甚至三五年内做不到。

什么是“公摊面积”?按照“学术的口径”,是这样的:

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注意,一般来说,公摊面积是不包括车库的。如果包括车库,就意味着车位已经被小区业主“购买过一次了”。如果开发商胆敢把车库纳入公摊面积,你就要声张自己对车位的权利了。

公摊面积有多大?一般来说,不带电梯的多层顶多10%,带电梯的看“梯户比”,一般来说占总面积的20%左右。当然有更狠的,超过50%。一会儿我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于是,对购房者来说至少存在“三个面积”:

1、开发商告诉你的面积:相当于“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相当于“套内实用面积(可以铺地毯的面积)+墙体面积(部分计算一半)+阳台面积(封闭全算,不封闭算一半)”。

3、套内实用面积,扣除了墙体、柱子等真正能使用的面积。

当然,还有更复杂的情况:开发商偷来的面积,还有斜坡阁楼、非标准层的面积等等。

不管怎么说,中国楼市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你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这套房子是120平方米,但实际上你永远搞不清楚真正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即便你自己拿尺子量出来,跟开发商论理,人家还可以告诉你:你没有测量的资质,你的尺子不算数。

这就是楼市最大的不公平。你去买几斤大米,都可以带上自己的电子秤,跟小商贩理论一下,最终搞明白自己到底花50块钱买了多少大米。但你一辈子最大的消费,你几乎没有机会、没有资格、没有能力搞懂,你到底买了多大的房子。

你不动产证上的公摊面积准确吗?不知道。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传闻:一个小区,每家每户的公摊面积之和,是远远大于“小区总的需要公摊的面积”的。当然,普通业主永远没有机会来验证它、监督它。

所以,你即便是到死,自己住的房子到底有多大,都可能是个“罗生门”。

但是,你又必须为这个“罗生门”买单、纳税。未来,你还有可能以房地产税的方式,为这些不属于你的面积年年买单。

有人说,重庆为什么能使用“套内面积”?其他城市为什么不能学?当然可以学,但至少5年内都没有机会。或者说,相当长的时间里,重庆的经验无法推广。

为什么?因为会带来更大的社会焦虑,并对楼市产生价格上涨的刺激、暗示作用。

给你看两个例子,就明白了。

上图是深圳海上世界“双玺花园”的一套房子,也就是此前朋友圈刷屏的“5000万蹲”的那个楼盘。截屏来自“深圳规土委”的“一手房源公示”,所以是货真价实的。

可以看出,这套2栋34A的房子,总建筑面积是425.28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是65.57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是15.4%,应该说在高层里非常合理了。

但根据超过15万平方米的单价,我们可以推算出来:购买这套房子的业主,在花了将近1000万的时候,还没有“进门”。或者说,他为公摊面积支付了将近1000万!

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这套房子的单价应该是:17.94万元。也就是说,转眼之间,这套房子单价就从15万元变成了大约18万元!

这将怎样拉升新房成交单价?深圳控制房价上涨的努力还能奏效吗?

即便国家允许使用“套内面积计价,给老百姓的心理刺激也是非常强烈的。

更何况,还有下面这种“奇葩”:

这是“侨城一号”的一个单位,房屋性质是“宿舍”,它的公摊面积竟然占了总面积的60%!

77.26平方米的总面积,只能得到一套“户内面积”(包含墙体)29.48平方米的小房子。如果按照总价折算,套内面积的单价将达到26.2万元!

这又将给普罗大众带来什么样的心理冲击?!

所以,“公摊面积”还会在较长时间里存在,因为它是高房价的一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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