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限购加码后,深汕合作区也紧跟步伐,出台了楼市新政。
政策重点如下:
1、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
2、户籍、就业在合作区居民可优先买房。
3、建筑面积小于120㎡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由合作区管委会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实施销售价格指导;建筑面积大于120㎡(含)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合作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布鲁观察】
这次政策有松有紧,松的地方在于,对商务公寓项目放开购房资格,企业等单位也可以认购,甚至允许认购20套。由此推断当前深汕合作区商务公寓或面临去库存的压力。
紧的地方在于,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不得超过1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品住房的购买,这也是响应国家的“住房不炒”。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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