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线上线下相结合 一举和解执行12案

视窗在线 2020-04-21 17:33 阅读 1000+

(李忠勇 郝红花)4月1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工作,一举和解执行12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10月份,高某等12户居民与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购买井陉一住宅小区房屋一套。2016年5月交付房屋时,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除按建筑面积收取商品房总价款外,还额外收取各户价格不等的暖气接口费,共计11万余元,并承诺供热与县供热管网贯通并网。当时因县集中供暖管网尚未接入该小区,该公司负责为业主供暖。但之后该小区已具备供暖设施管道并入县集中供暖管道时,该公司却未给接入。为此,高某等12 户居民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24日,井陉法院作出判决:在本判决生效60日内,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高某等12户房屋供暖设施管道并入井陉集中供热公司的热力管道;如不履行,则退还高某等12户暖气接口费共计11万余元。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后被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两审判决生效后,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今年3月23日,高某等12户分别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些案件涉及人数比较多,联系困难,又处于疫情防控时期,不易频繁见面接触。但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庭领导极为重视,亲自牵头组织办理。他们首先在手机上建立一个此案微信群,给双方13名当事人逐个打电话,让其全部加入微信群,而后通过视频隔空见面对话,或用短信键对键沟通一个一个征求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线上取得基本一致意愿的基础上,4月17日下午,线下将双方召集在一起,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井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收取高某等12户居民的11万余元暖气接口费全部汇入法院帐户,至此,这笔款项执行到位。

图为执行人员对此案进行调解的情形

井陉法院:线上线下相结合 一举和解执行1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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