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推6项举措 放宽预售条件、延长旧改计划有效期

新京报 2020-04-16 19:51 阅读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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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为缓解疫情对深圳市商品房销售和城市更新等工作的影响,4月16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六项具体内容。

《通知》提出,更新单元计划已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公告有效期,且更新单元规划尚未获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长3个月。

同时,为加快商品房供应,《通知》规定,今年内,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二分之一、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并达到标高±0.00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以申请预售。

此外,《通知》还提出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具体来看,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地价缴款通知,及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土地价款缴款截止时间在疫情期间4个月内(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的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单位未在约定或规定的期限缴交土地价款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收利息和滞纳金,土地价款按原约定执行并可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缴交。

除上述内容外,《通知》还就延长城市更新项目原有地价测算规定适用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城市更新工作提速提效3项内容推出相应举措。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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