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个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自己有个朋友在北京的燕郊买了一套房,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燕郊的房价大跌。所以他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原价400万的房子,跌到只剩下200万的时候,你却有240万的房贷,是不是可以断供不还房贷了呢?
想到这里,他吓坏了。当然不是。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用美国次贷危机的一个例子,众所周知,2008年的金融海啸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当形势是房价上涨的房产买家的时间买了一套房子的价格是100000美元,但是现在我可以付首付只有20000美元,所以他的80000美元贷款的房子,如果房价一直在上升阶段,一切都不是问题,一旦房价下跌,超过20%,价值80000美元的房子,他已经付清了房子的首付款,这个时候银行的贷款还好没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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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买家卖掉房子,他们仍然可以支付抵押贷款。但一旦房价下跌超过30%,这不仅意味着你失去你所有的付款,但是你也欠银行10000美元,因为从贷款的角度来看,你欠银行无关抵押品的价格,你有一个纯粹的债务与银行的关系。
所以一旦你摆脱债务或你不能支付抵押贷款,那么你的的房子会被银行没收,如果你在拍卖会上得到50000美元,然后你将欠银行30000美元,所以你还是要有很多的债务,而且它不会比原始的抵押贷款,而你甚至没有房子。所以不要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想要切断供应。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来源:阳玲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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