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医院航头分院新建工程,南汇人看病也将更将方便

南汇优生活 2019-11-13 12:41 阅读 1000+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告[2019]第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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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55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医疗卫生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航头镇东至航都路,南至航三路,西至航吉路,北至纬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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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仅供参考)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465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677.8平方米、未利用地973.8平方米。

2、 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十八组376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78.3平方米。

3、 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二十一组961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23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87.9平方米。

4、 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二十二组987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82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52.2平方米。

5、 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二十组4673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911平方米、建设用地7181.2平方米、未利用地564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464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151平方米、建设用地10859平方米、未利用地9637.2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19]第02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航头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航鹤路660号505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9年11月27日。 (其他内容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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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早前资料显示,新建的浦东分院用地面积为74647.2 m2。项目按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开发。本项目为一期工程部分,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7655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050 m2,地下建筑面积27500 m2,由医技病房楼(地上八层)、门急诊综合楼(地上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及感染科楼(地上三层)组成,上部所有单体通过一个地下一层的地下室连为一体。

项目核定床位500张,设置儿科、妇科、产科、内科(含中医内科、心内科、肾内科、消化科、肺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老年科、风湿科、血液科)、肿瘤科、外科(含普外科、泌尿外科、乳腺外科、中医外科)、肛肠科、骨伤科、中医传统治疗中心(含针灸科、推拿科等)、眼科、皮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临床营养科、体检中心(预防保健科)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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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仅供参考)

龙华医院航头院区目标是建成一所三级甲等、医教研并举的医院,以确保基本医疗为前提,立足浦东新区,服务全市,辐射国内外。建成后,将极大促进浦东南片优质医疗资源的布局。届时,南汇人看病也将更将便利,不用再都往市区大医院挤了。以上来自网络规划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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