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月新房价格涨幅扩大 一线城市二手房涨9.6%

国家统计局 2021-02-23 16:33 阅读 887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21年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2021年1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较上月有所扩大,同比涨幅有扩有落。

一、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有所扩大

据测算,1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上涨0.5%、0.6%、1.0%和0.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9%、1.3%、1.4%和1.7%。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上涨0.4%,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3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和0.3%,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有扩有落

据测算,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2%和9.6%,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3和1.0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1%和2.5%,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3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3%,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范围: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2.调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3.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4.如当月无成交,则视为价格总体水平无变动。

5.按照统计制度规定,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使用2020年作为新一轮对比基期。新基期对各分类权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更好地反映住宅销售结构的变化情况。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各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各月同比指数影响平均都在0.05个百分点以内。

(原题为《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 2021年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2021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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