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楼市调控:支持人才、刚需自住需求,住宅“满3”上市

房讯百事通 2021-08-11 03:49 阅读 3000+

8月10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楼市调控。

《通知》明确,推行“公证摇号”,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新取得预售许可(含现售)商品房项目的住宅销售,实行“公证摇号”,即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通知》提出,支持自住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每批次不低于20%的房源保障比例,优先满足以下三类人员或家庭(下称优先户):

一是取得货币化安置凭证的购房人;

二是享有人才补助资格且自2010年1月1日起未购买过市域范围内商品住宅的人才;

三是自2010年1月1日起未购买过市域范围内商品住宅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不含离异未满36个月的单身人士)。

优先户的优先资格仅限一次,通过公证摇号方式获得选房资格后放弃选房、购房的,不再享有优先资格。

《通知》规定,调整住宅限售政策。凡在义乌区域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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