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拟收购海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观点地产网 2021-12-03 16:31 阅读 4000+

观点地产网讯:12于3日,浙江省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拟回收浙江省美的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的进度。

观点地产网互联网媒体掌握到,浙江省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尔公司(青岛市)金融业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义》,承诺以4.49亿人民币回收其拥有的浙江省美的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美的互联网拥有快捷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回收成功后,小商品城根据美的互联网间接性拥有快捷通100%的股份。

目前为止,该《股权转让协义》项下第二期和第三期交割前提条件无法按期达到,多方未能在《股权转让协义》承诺的期内进行第二期交割和第三期交割,小商品城于12月3日与海尔金控、美的互联网和快捷通签署《股权转让协义之合同补充协议》,多方一致同意撤消第二期交割最终截止日期的时间限制,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不管因任何原因有关监管部门仍未受理快捷通提交的此次买卖相关的申报材料,则受让方拥有单方解除权,且别的多方无单方解除权。如受让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转让方应退回已付款的对工程款并缴纳相对应8%/年的资金占用费。如再次执行且最后进行所有交割的,转让方按违约日数和每天3万规范再行向受让方付款合同违约金。

除此之外,多方一致同意将"最终限期日"增加至2022年6月30日。且若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买卖仍没完成第三期交割,则转让方或受让方均拥有单方解除权;但此次买卖系因为一方缘故造成未在最终限期此前产生第三期交割的,该方没有权利单方消除。一方行驶解除权后,转让方应退还受让方已付款股权转让对工程款及相对应8%/年的资金占用费,且美的互联网和标的公司应就以上退还和第三方支付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买卖最后进行所有交割的,转让方允许给与受让方一次性损害赔偿500万余元,受让方有权利立即在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中立即扣减。

公示具体内容表明,该次买卖存有因"最终限期日"前仍没完成第三期交割造成转让方或受让方行驶单方解除权而导致此次买卖撤消的风险性。若买卖最后撤消,转让方应退还受让方已付款股权转让对工程款6739.5万余元及相对应的资金占用费约546.55万余元(以转让方2022年6月30日退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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