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新华社 2021-11-21 16:37 阅读 4000+
广州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发布修定后的《广州房产交易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2月20日起实施,在其中对于新创建商品房买卖有新的要求。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理应依照相关要求有效明确商品房市场价格,并接纳住房城乡基本建设部门的具体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授权委托的销售代理企业市场销售商品房,市场价格不可超出市场销售价格表价钱,不可以室内装修款等别的为名变相涨价。办法还要求,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商品房新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开展预购,不可向买受人收取或是变向收取诚意金、预付款、订金等花费。企业和本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商品房销售的,除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付款的花费之外,不可以保证中介机构等为名向买受人变向收取电商费、团购价费、附加费、服务费等花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强制性买受人选购停车位、接纳室内装修或是接纳第三方服务组织给予的按揭贷款、法律法规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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