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出手,9大“救市”措施力挺房企复工复产!

睿智上行 2020-03-13 00:28 阅读 2000+

导读:

■住建局突发9大“救市”措施,宣布房企复工复产信号

■如何看待9大“救市”措施?

1、开发商:稳资金,获解压

2、购房者:定心态,保利益

■附《通知》原文

正文:

■住建局突发9大“救市”措施,宣布房企复工复产信号

今日(3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了最强房企复工复产信号。

该通知共有9大“救市”措施,划重点:

1.允许线下开盘

2.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

3.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

4.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

5.受疫情影响“特殊人群”,可缓交银行按揭。

6.增加土地供应。

实际上,因疫情影响,深圳市住建局曾于2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坚决杜绝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线下带看房活动。

时隔34天后的今天,通知的下发总体来说“保证深圳楼市平稳运行,房价稳定,房产交易市场逐步恢复正常节奏”——这才是住建局向楼市发出的真正信号,也是楼市即将全面苏醒的重磅信号。

■如何看待9大“救市”措施?

1、开发商:稳资金,获解压

对于开发商而言,受到此次疫情的影响,不少在建的项目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进而使得后续的推盘销售受到严重的延期。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有的只是成本付出,而无预期收益。连环反应下,无论是从开发商到房产中介,整个房地产产业的资金链几乎是同时吃紧,这对于中小开发商而言无异于踏入了严冬。

此时住建局通知的下发,通过推出“允许线下开盘”“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这四项政策,有利于开发商资金回笼的加快,在很大程度上可规避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促成的不利影响,为其解压,从而利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运行,维持楼市稳定。

2、购房者:定心态,保利益

对于购房者而言,此次通知推出的“受疫情影响的特殊人群可缓交银行按揭”“非深户无法按时缴社保,视同连续缴纳”这两项措施,一方面有助于稳定购房者的心态,确保其利益不会因疫情影响而受损,保障其不会因疫情影响出现逾期还款的征信问题;另一方面确保其不会出现断缴社保后失去购房资格的问题。

另外,早在3月9日,福田政府发布了疫情防控管理通知,通知要求,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处不得对现有“查验”措施擅自加码,对于装修施工、搬家入住、带客看房、维修保洁等经过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住户同意,符合防控要求的应当放行。

无论是从新房售楼处开放到二手房允许实地带看,都在表明深圳楼市正在全面回归正轨。通知中提到,允许现场开盘、加快商品房网签以及推进线上交易系统。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住建局再次强调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多渠道增加住房。可以预测的是,接下来入市新盘项目或将加快,今年的居住用地也将增加。

■附《通知》原文: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制定以下措施:

一、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企业需保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开盘活动、线下售楼处看房活动,应采取预约方式,分时分批有序进行,各区住建部门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活动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商品房签约、抵押登记、产权登记、税费代征代缴、房地产拍卖等业务线上办理,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

三、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简化业务流程,采用“即报即签”方式缩短网签时间,提高商品房网签效率。

四、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母公司承诺对其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

五、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原确定的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受疫情影响导致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视同原资质继续有效,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

六、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七、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八、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

九、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切实拓展居住用地供应渠道,通过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各类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其他有关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等执行。

本措施所称“本地疫情结束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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