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铁西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东水东、十里铺项目楼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询价函

猛犸新乡 2020-04-21 16:14 阅读 330

新乡市铁西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东水东、十里铺项目楼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询价函


根据新乡市铁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东水东安置区、十里铺安置区的进展情况,需安装栋号牌、单元牌、楼层牌、门牌等。现对该项工作的实施单位进行询价,特制订本询价方案如下。

一、概况

1.项目位置:东水东安置区位于西环路与高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十里铺安置区位于人民路与百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2.项目信息:

东水东安置区共计13栋住宅楼,1809户。

十里铺安置区共计13栋住宅楼,1821户。

3.询价范围:东水东、十里铺安置区内住宅楼栋号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号牌、警示牌和物业用房门牌的制作及安装。含材料、辅材、五金配件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含现场搬运)、材料存放保管、安装、成品保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售后服务等。

4.工期:30天。

5.质量要求:产品满足使用要求并观感良好。

6.质保期:一年且质保期内不脱落不褪色。

二、产品具体要求

1.具体造型样式由中选单位设计,经甲方同意。

2.楼宇牌工程量及工艺材质要求:


新乡市铁西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东水东、十里铺项目楼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询价函

3.安装前要提供各种标识牌设计图案样式,经甲方确认并提供样品后,才可安排批量制作及安装工作。

4.质量标准

(1)所有标识牌必须符合工艺材质,提供的样品经监理及甲方项目部认可。

(2)内容:栋号牌:**小区+ *幢;单元牌:*栋+*单元;楼层牌:*层;户号牌:如2501;警示牌:水、电井。

5.安装要求

(1)安装位置:根据现场经甲方确定。

6.成品保护

(1)楼宇牌安装合格后应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 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需要。

(2)楼宇牌外表应贴保护膜保护,交工验收时应予以揭除。

(3)楼宇牌安装时,应对已经施工完成的墙面涂料、石材、车库卷帘门、地面石材等项目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应按甲方发包价的3倍予以赔偿。

三、对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

3.2016年以来楼宇牌制作安装业绩(至少一个)。

4.须持有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层(或项目负责人)及以上、投资集团副总及以上或子公司党政正职签署的推荐函,我公司将在报名文件审查阶段对推荐函内容予以核实,无效推荐函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23日上午12:00;

2.文件报送地址及接收人员:新乡市和平大道80号新乡投资集团5楼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接收人员:孙先生,联系电话:0373-3030281,技术咨询:王工:18625911722,尚工:18568553738;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推荐函(推荐函格式见附件三,须为推荐人本人签署的推荐函原件);

b.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 2016年以来楼宇牌销售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d. 不行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注: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未持有有效的推荐函或证明文件不达标的报名无效,我公司将不予发送采购通知书。

4.报名文件制作要求:报价人必须以从a到d的顺序将所有资料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份数:1份。

注:报价人在报送报名文件时,须在报名文件接收人员处预留纸质版联系方式,应包含联系电话及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接收采购通知书,未预留纸质版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地址为无效的视为放弃报价行为。

五、评选办法

1.发出采购通知书:报名截止后,我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17:30前向合格的报名人发出采购通知书(详见附件一采购通知书)。

2.采购通知书发出及确认方式:我公司统一将采购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合格的报名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内。

3.询价会地点: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4.报价要求:a.报价人根据询价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楼宇牌的制作、运输、检验、安装、验收等有关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b.本次询价采用总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c.本次询价控制价为10万元,超出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d.报价为合理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我公司将取消其报价资格;e.报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条件提出报价。

5.报价文件制作要求:须严格按照文件附件中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填写、签字、盖章,装订成册(不得散页),并用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皮见附件二封皮),未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及密封的报价文件无效;提供份数:纸质版1份。

6.其他要求:

(1)报名人将该采购通知书(扫描件)下载后加盖本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须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有效的采购通知书及报价文件参加报价会议,如非本人则视为无效报价。

7.评选方式:

报价人带样品报价。按照总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竞争性谈判顺序,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谈判人,依次类推。最终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选人。

8.若本次报价及谈判未达到预期,我公司有权邀请合格的报价人进行二次报价。

六、合同签订事项

1.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与其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我公司将该单位列入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不再承接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切业务,并上报投资集团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签订前,我公司有权终止本项目。

2.合同付款条款的约定:全部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支款时需出具增值税发票)。

3.合同其他要求

(1)合同实施中,提供产品质量(清晰度、光泽度等)不低于批量制作前确定的样品。

(2)未经询价人同意,报价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进度要求与处罚规定:如因报价人原因造成项目延误,将追究报价人相关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七、其他约定

1.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报价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或违反相关诚信条款;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如报价人有前述行为,我公司将该单位列入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不再承接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切业务,并上报投资集团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询价人: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来源: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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