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发行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福田区棚户改造,下周招标

南方都市报 2019-07-06 14:00 阅读 1000+

南都讯 记者王童 为支持深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即将发行。南都记者近日从深圳市财政局了解到,深圳计划发行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依然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将于7月10日(下周三)招标。据悉,这3亿元资金将全部用于福田区棚户区改造。

今年1月份,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福田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区住房和建设局报送的下一年度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向市财政委申报下一年度专项债券额度;根据市财政委下达的棚改专项债券额度,组织发行专项债券;根据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财力保障。

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期专项债券将于7月10日下午15∶00-15∶40招标,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深圳市财政局将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本次招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各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机构为2018-2020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承销团成员名单中包括了20家银行机构与10家证券机构,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为0.1亿元,最高投标量不得高于当期债券计划发行量的35%。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1%。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3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15%(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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