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深汕合作区商品房解冻,限购2套限售5年,不认深圳房

匿名 2019-12-02 12:23 阅读 4000+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称:

1、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2、深汕合作区购买的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限购区;

3、只限个人购买;限售5年;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4、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5、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公告原文

为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市政府同意启动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二、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四、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五、为推动合作区企业加快投产,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七、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区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购)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购房人须按照本公告认真核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而进行的房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深汕特别合作区挂牌1年,此前未有个人买房政策

2018年12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挂牌成立。

此前,深汕合作区是未有个人买房政策。

2018年12月29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名义擅自进行商品住房开发活动的通告》正式下发,通告在对留用地概念进行详细说明后,明确严禁将全区范围内的留用地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含合作开发);严禁村集体、个人擅自与任何单位签订留用地商品住房合作开发协议,擅自签订协议的,相关法律责任一律自负。

深汕合作区,目前仅两个纯住宅楼盘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仅有两个纯住宅楼盘,分别是深汕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1号,另外深业和恒大的两个项目则是规划有部分住宅或公寓。

1、深汕振业时代花园

振业在2016年以人民币10844万元成功竟得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入驻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

该地块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占地面积约8.7万平,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总面积约21.7万平(包括住宅、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其中商业≤10000平)

据了解,振业小区项目将建设13栋高层住宅建筑,其中,最高层为33层。

商业:一层沿街商业;

学校:3层9班幼儿园;

娱乐:老年人活动中心;

服务: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

2、深汕辉煌1号

辉煌1号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北临G324国道,西临规划深汕产业路、南临规划劳工新城路,东临深汕河、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对面。占地面积4.53万平,建筑面积13.58万平。

规划为三栋30层高的住宅楼、两栋28层高的综合楼、五栋22层高的综合楼、两栋9层高的商业楼、两栋5层高的商业楼、一栋2层高的商业楼、单层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设有815个车位。

地处行政区深汕大道核心门户,管委会斜对面,与华润、华为、腾讯等世界500强为邻,未来城际轻轨道站出入口,是深汕特别区首批省市督办的53个重点项目之一。

深汕辉煌1号有四个户型:约120m²三房二厅、约126m² 三房二厅、约83m²三房二厅、约68m²二房二厅。

深汕合作区将借鉴新加坡,至2022年计划建设公共住房7万套

2019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共有4个公共住房项目实现动工建设,包括深耕村、深颐村、深乐村和海逸村,累计总占地面积约22.85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15.67万平方米,总套数累计达10455套,预计2021年陆续投入使用。

作为深圳的“飞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房地产政策也有别于深圳,“必须实行差异化,将借鉴新加坡,进行有益探索,初步形成深汕特色”,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黄伟平介绍,目前深汕合作区住房供应总量中,市场商品住房占比40%,公共住房占比60%(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各占20%)。

据黄伟平介绍,根据合作区公共住房初步规划,其中:

至2022年全区计划建设公共住房7万套(公共住房3.75万套、商品住房2.89万套、企业宿舍0.36万套);

至2025年计划建设住房14.97万套(公共住房8.47万套、商品住房6.04万套、企业宿舍0.46万套);

至2035年计划建设住房40.68万套(公共住房23.84万套、商品住房16.28万套、企业宿舍0.56万套)。

用地供应方面,到2022年,预计全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供应公共住房用地将攀升至11宗,供应面积约140公顷。未来,深汕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约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人才住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安居型商品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50%。

深汕合作区将采用“BOT”模式,委托区属国企拟在10个月内建成4个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公顷,预计到2020年上半年,全区供应租赁住房将达7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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