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深圳前海合作区企业运营成本,引导注册企业加快回归前海扎根经营,加速产业和人才集聚。
昨日(6月17日),前海管理局正式发布《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
《补贴办法》规定“办公用房是指位于前海合作区范围内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用途为办公的物业”。商务公寓、房屋用途为商业的物业、产权属于政府或前海管理局的物业不纳入补贴范围。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办法自2019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有3类租赁面积150㎡以上即可申请
据凤凰网房产了解,此次《办法》补贴对象分为承租单位与产权单位:
1.承租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且不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注册地、经营地与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合作区;经营范围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租赁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期限不少于3年。
2.产权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自持的办公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项目出租率不低于85%;承租单位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且未享受过相关租金补贴;承租单位的租金价格均不超过市场评估价格的70%;租金年递增率不超过5%。
此外,该办法规定,企业补贴对象分为一般补贴对象、重点补贴对象、特殊补贴对象三类:
一般补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租赁面积不低于150㎡即可。
重点补贴对象:明确总部企业、持牌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独角兽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及其持股50%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子公司以及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1000万企业为重点补贴对象,给予重点扶持。
特殊补贴对象:将港企作为特殊补贴对象,适当降低准入条件(面积要求降至100㎡),享受与重点对象一样待遇。
2019年年底前入驻 企业补贴最高5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尽早回归经营,办法对2019年、2020年回归的企业设定了梯度递减的补贴标准,连续补贴3年,2019年底前回归企业补贴标准高于2020年回归企业10个百分点。
其中:
①重点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40%,不超过400万元。
②特殊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40%,不超过400万元。
③一般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30%,不超过3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30%,不超过300万元。
为鼓励产权单位发挥共同招商的积极性,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可以项目为单位申请租金补贴,承租单位不再重复申请。2019年前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2500万元,2020年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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