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户籍条件要求是具有深圳户籍
现在是要求人才引进后户籍地在龙华区
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申请条件
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领取除龙华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3.人才引进后户籍地在龙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4.人才引进后申请人一直在龙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所服务的单位须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合法经营。
5.申请时在龙华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6个月(从申请月份算起)。补贴发放前,申请人仍在龙华区工作,社保关系仍在本区且连续正常缴纳。
6.本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龙华区相同类型的补贴政策,如“龙舞华章计划”系列人才政策中关于住房、租房、生活支持,区住建部门提供的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等同类型补贴。
7.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间节点。
补贴标准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申请材料
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清晰完整的原件拍照件:
(一)《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学历证书。
(四)首份引进审核文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
(六)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申请人获得的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流水账单
(八)金融社保卡。
(九)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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