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643套!盐田178套!坪山300套!公租房定向配租

匿名 2019-10-10 11:28 阅读 3000+

本图来自深圳" target="_blank">龙岗区住建局,本文有通告链接

本图来自盐田区住建局,本文有通告链接

本图来自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本文有通告链接


龙岗区房源:

因考虑粉丝阅读习惯考虑,本段有节选重点,如有更深了解的需求,另请您复制本段末端链接,粘贴到浏览器进行原文阅读哦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及龙岗区统计局认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安排入住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承租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二)职工(含配偶),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三)职工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四)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入住时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五)无其他违反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配租房源

本次定向配租房源包括悦龙华府、尚景经富园、龙美居、荷谷美苑及中信龙盛广场等5个项目,共643套住房,其中:

(一)悦龙华府。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共426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47-52㎡)。

(二)尚景经富园。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宝龙七路,共78套,其中单身公寓7套(建筑面积约25-31㎡),一房71套(建筑面积约49-66㎡)。

(三)龙美居。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夏莲路,共109套,其中单身公寓48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61套(建筑面积约45-55㎡)。

(四)荷谷美苑。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积谷田路交汇处,共11套,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0㎡)。

(五)中信龙盛广场。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与爱龙路交汇处,共19套,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50㎡)。

注:

1.上述房源均为腾退收回再次供应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交付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

2.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上述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

1.悦龙华府基准租金为17.13元/平方米/月;

2.尚景经富园基准租金为17.13元/平方米/月;

3.龙美居基准租金为16.45元/平方米/月;

4.荷谷美苑基准租金为16.96元/平方米/月;

5.中信龙盛广场基准租金为15.96元/平方米/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定价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

1.悦龙华府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2.尚景经富园物业服务费为2.05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3.龙美居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4.荷谷美苑物业服务费为2.6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5.中信龙盛广场物业服务费为3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

上述收费标准为各项目物业服务收费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新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单位(或入住职工)自行承担。

四、原文链接

http://www.lg.gov.cn/bmzz/zjj/xxgk/qt/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430.htm


盐田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

本次定向配租住房2个项目共178套房源,其中:

(一)海桐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推出14套房源,均为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90㎡)。

(二)唯冠宿舍楼。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5号。本次推出164套房源,其中单房70套(建筑面积为32-36㎡),两房一厅54套(建筑面积为65-71㎡),三房一厅20套(建筑面积为62-67㎡)。

(三)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二、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前200位的盐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附件)的职工,及盐田区统计局、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盐田区科技创新局认定并经盐田区房屋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职工。入住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实际工作地点位于盐田区。

2.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安居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轮候,须先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再予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及入住。

三、配租流程

(一)受理申请

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各企业安排住房专员递交申请材料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1月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地点: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2536515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资格。

(二)资料审核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名单并复核可分配套数。

(三)公示

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将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组织看房选房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原文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icatalog/bm/jsj/04/zfbzgk/dt/201910/t20191008_18242391.htm


坪山区房源: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坪山区,且单位职工具有公共租赁住房租住需求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企业申报及安排入住的职工及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坪山区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未正在领取租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须满1年;

(三)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保。

坪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录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二、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锦绣华晟家园项目(一标段),共计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单身公寓户型250套(建筑面积约42㎡),一房一厅户型35套(建筑面积约57㎡),两房一厅户型15套(建筑面积约74㎡)。

三、配租原则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申请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数量、2018年度在坪山区纳税总额以及房源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

配租方案及结果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原文链接

http://www.szpsq.gov.cn/gbmxxgk/zfbzzx/jt/tzgg/201910/t20191008_18242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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