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分享一下升学租赁凭证的相关内容,作为家长该注意些什么,2020及2021年升学的家长,请仔细阅读。
关于2020年以后的入学问题:“符合就读条件的孩子都可申请学位,深圳市教育局于市法制办、市住建局、市房屋租赁办和市公安局,对2019年深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安排有了初步的设想:一是对办了《房屋租赁凭证》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的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家庭,各区教育部门运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核验房屋租赁信息,二是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家庭,试行核对实际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以此应对在学位申请时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
总之就是:以后在进行学位申请时,可以依据居住登记进行学位安排。
因为目前新政策还没确定,但是有很多家长又担心错过时间,孩子不能按时入学,针对此,我们重新整理了深圳办理租赁凭证 的详细信息,给2020年入学的家长提前做一点准备。
建议能去办理红本租赁凭证的还是要尽量早点去登记办理,如果实在办理不了的,一定要及时去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2019&2020年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南山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2020年申请小一或者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户在网报前办理即可,但是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罗湖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1、2019年开始,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
2、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3、租房居住的必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没有实际居住的除外)并在学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即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截止2019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4、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非深户需要在地段内租房一年以上(需要必须实际居住)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截止2020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福田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非深户申请入学的,在2018年 9月30日前办理。(需要必须实际居住)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非深户申请入学的,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需要必须实际居住),深户在网报前办理好即可。
【龙岗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非深户需要在居住地段居住至少一年以上,申请学位2018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深户在网报前办理完即可,不满一年不积分。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非深户需要在居住地段居住至少一年以上,申请学位2019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深户在网报前办理完即可,不满一年不积分。
【宝安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2019年秋季入学的,须2018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且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须到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深户和非深户均需2019年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且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须到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龙华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租房的家长,须提交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入学资料核验期(2019年6月份前)处于未过期状态。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租房的家长,须提交在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光明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2018年的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备案日期:
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
【坪山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
【盐田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1. 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非深户申请学位在2018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19年8月31日,深户不要求提前一年办好,但租赁期限要包含2019年4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1. 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非深户申请学位在2019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20年8月31日,深户不要求提前一年办好,但租赁期限要包含2020年4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大鹏新区】
(一)2019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非深户需要在居住地段居住至少一年以上,申请学位2018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深户不要求提前一年办好,但租赁期限要包含2019年4月1日-2019年9月30日
(二)2020年升学租赁合同号备案日期要求:
非深户需要在居住地段居住至少一年以上,申请学位2019年4月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深户不要求提前一年办好,但租赁期限要包含2020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
现在已知的2019年租赁备案时间的区域有罗湖、宝安、龙华、光明、坪山。2020年已确定租赁备案时间有福田、盐田、坪山、宝安、光明。其他区域的时间主要参考2018年的深圳十区租赁备案时间,仅供参考!接下来两届升学的家长们,如果需要办理,记得把握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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