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房产中介研究会发布《有关进一步标准发布房源广告宣传的通报》。
通告规定:
● 深圳市各房产中介组织、从业者,需与委托人签定委托售卖合同书后,得到合理房源信息编码,才可对外开放发布该房源信息。
● 房源信息发布时尽量注明、公示公告合理房源信息编码,并包含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行政区、本住宅小区政府部门参照价格、这套房源参照总价格、委托房产经纪公司等必需信息。
● 充分考虑新老系统软件缓冲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根据老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版委托合同书的,视作合理房源编码。上述所说情况以外房源编码均视作失效。
● 无合理房源信息编码不可对外开放发布房源信息广告宣传。各企业依照以上规定自主整理核查房源委托关联,对不合规管理房源积极下线自改。
11月19日,深圳市新版本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软件已经发布,引进单侧分销模式。在这里方式下,房产中介方更应重归产品实质,严格执行有关相关法律法规,以根据政府机构标准委托为前提条件,主动标准房源广告宣传发布个人行为。
进一步通告规定,房产中介组织、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深圳房地产业信息系统软件与委托人线上签定《深圳二手房委托售卖合同书》后,获得合理房源信息编码,即可对外开放发布相对应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发布时尽量注明、公示公告合理房源信息编码,并包含房源序号、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行政区、本住宅小区政府部门参照价格、这套房源参照总价格、委托房产经纪公司等必需信息。
充分考虑新老系统软件缓冲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根据老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版委托合同书的,视作合理房源编码,上述所说情况以外房源编码均视作失效。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要求,“房产经纪系统对外开放发布的房源信息理应真实可信,并附带相对应的信息编码”,无合理房源信息编码不可对外开放发布房源信息广告宣传。
规定强调,各企业依照以上规定自主整理核查房源委托关联,对不合规管理房源积极下线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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