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争夺”总部企业:最高奖励上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1-07-05 16:53 阅读 857

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增强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办法》明确,在深设立的总部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享落户奖、贡献奖、租房与购房补助等多项“含金量颇高”的支持。据悉,《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来说,《实施办法》的鼓励措施有:对实缴注册资本、产值规模(营业收入)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承诺期内实现其承诺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地方财力的,分别在其完成第二年、第三年承诺时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等。

对总部企业给予奖励,这并非深圳独有的动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近几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均出台过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措施。

一般而言,总部经济是指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在区域中心或中心城市高度集聚,随着以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发展壮大、分工细化,它们的分区域投资布局需求由此增长,这为不同能级的城市带来了发展总部经济的机遇。

广深港领衔大湾区总部经济第一梯队

根据北京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列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的前四名。

广州早在2008年就提出了打造“亚太地区重要总部经济区”的战略目标,为完善政策环境、创新服务提供了指引。

从当前执行的奖励措施来看,广州比深圳表现得更加“大手笔”。2018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其中提出,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产业分类、经济贡献情况、落户年限、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自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等不同档次的奖励,即累计最高可达1.5亿元。

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的省会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广州既是广东省属国企的所在地,同时也聚集了大量央企功能性或区域性总部。

相比之下,深圳的总部经济更多是以创新产业作为牵引。除了“自产”的明星企业外,对于科技、互联网公司而言,如果要选择一个城市设立南方总部,深圳往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与深圳签署协议,在深圳建国际总部和南方总部;2010年,百度也与深圳“牵手”,在深圳建国际总部、华南总部和研发中心;2019年和2020年,深圳连续两年在年末举办全球招商大会,将一系列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国际、区域总部收入囊中,包括小米集团国际总部、字节跳动大湾区总部等。

深圳也早在2008年就颁布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深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2017年,深圳印发的《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提出,对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另行约定。2019年,Arm中国就破格获得了2000万元的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香港虽然并未采取针对总部企业落户的奖励措施,但香港作为国际领先的金融重镇以及高度外向型的经济体,吸引了诸多跨国公司前来设立地区总部。

2019年,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一份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日,母公司在海外及中国内地的驻港公司数目达9040家,其中包括1541家地区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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