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圳特区报 2021-07-02 16:55 阅读 10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603019GB00534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21日,挂牌期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不得出租。

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七)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宝安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1年8月2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免责声明:

    本文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不代表楼讯的观点和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推荐的楼盘

    大家都在问

    更多问答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