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钉子户”的态度,变了

匿名 2020-12-04 04:19 阅读 1000+

1 ●

今天来聊聊拆迁。

这个在中国独有的现象,一度让外国友人重新定义了某些汉子的含义。

比如“拆”字,初到中国,他们觉得家里有“拆”字的人可怜,没有房子住了,后来才明白,“拆”字不念chai,念fu。

虽说有演绎的成分,但是却也直指本质,城镇化过程中,拆迁与暴富密不可分。

2020年8月3日,广州环岛路海珠涌大桥正式建成开通,但是却在桥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处,桥下空间保留一处民房被双向车道环形包围,从航拍镜头下看形似一只眼睛,被众多网友称之为“海珠之眼”。

很显然,这是一个钉子户。10年前,尚未动迁之时,当地政府就已经开始拆迁安置工作;10年后,海珠涌大桥建成通车,只余留一户尚未动迁。

在这10年间,该户主一共看了两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

10年前的一套房,因为风水问题,南方尤为重视,她们不喜欢,就放弃了。然后最近又提供了一套,说是正对太平间,宁愿住老破小也不愿搬离。

坊间传闻是因为拆迁款没谈拢,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这肯定是主要原因。

但是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没有对户主的开价进行具体澄清。(网上说800万、1000多万的都有)

在我看来,户主不说具体价格,是因为不想坐实“贪得无厌”的名头;

而政府不做澄清则是因为还有的谈,万一哪天达成一致意见,已经动迁过的居民肯定会觉得自己当初要价低了,后续会有麻烦。

似乎双方都还留有余地,仍在博弈。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在 “海珠之眼”仅500距离的地方就是广州著名的“海珠之心”,一栋被高架桥环绕的居民楼,现在仅剩一户居民在住。

当时也是因为价格没谈拢,导致政府即便是改规划也不愿再进行拆迁,现在的内环立交要比规划的环更大,甚至一部分桥体都已经伸出水面。

我们暂且不论改规划成本或拆迁成本哪个高,对于“海珠之眼”的户主来说,为什么在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仍态度强硬?

2 ●

其实除了上面我说到的原因,这其中也涉及到广州的拆迁政策。

对于拆迁户来说一般都有3种补贴:安置房、置换房源、赔钱,当然也会有混合选项,比如限时拆迁的补贴等等。

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房子,而非货币补偿,都知道房子值钱,也更保值。

“海珠之眼”的户主也不傻,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风波。因为单要货币补偿的话,她的房子顶多算是砖混结构,就算加上违建的30平,也赔不了多少钱。

很明显,最有争议的就是置换房源。

政策规定,被征收的房屋产权合法面积不足280㎡的可以根据户主意愿按280㎡安置,但是需要根据安置房建安成本多出部分进行等价购买。

广州的安置房的建安成本多少呢?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有知道的可以留言告诉我。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价格相对于四五万房价的广州来说,相差估计有10倍。

我们就按5000成本来说,280㎡的房子,她需要补240㎡左右的差价,也就是120万。

这个钱我不知道她能不能拿出来,如果是我,砸锅卖铁也要凑齐,要知道280㎡的房子,在广州转手一卖,基本上相当于净赚1000万。

当然也可以选择更小的,只有置换压力也更小,但是相应的,收益会减少。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房屋置换没问题。有分歧的就是剩下的征收奖励或者限时搬迁奖励,这个钱没谈拢,房子不满意,只是一块遮羞布而已。

3 ●

其实对于“海珠之眼”在很多地方都有先例,尤其是在国外,比如下面的这棵树。

似乎是自由、人权的典范,其实增加成本不说,道路风险才是最大的隐患。

你尊重它,完全可以给它换个家,脚下的土壤都一样,挪不死的。

但是,人似乎又有些不同。

因为,人是社会性动物,是会类比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有不均就会起波澜,这显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共建。

所以,树立标杆是必须的,哪怕是反面的。

在钉子户问题上,各地的处理方式大致相同。一般钉子户,一手巴掌、一手糖,基本上都会多拿些;那种钢钉,逼的改规划的,最后都会服软,拿的都是正常补贴或者更少,但是最后都会拆。

因为和谐社会是不允许不和谐的存在。

比如上海沪亭路的最牛钉子户,一栋在马路中间的三层小楼,坚挺了14年,最后依然拆掉了,户主一分钱也没多拿。

2003年,拆迁安置程序正式启动,户主因家里因人口众多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松江区政府决定将道路绕过小楼,才得以正式通车。

起初户主要求的是安置6套房,2017年统一破拆,政府给出的依然是当年的标准,安置4套房。

14年的坚持,最终妥协,是因为当钉子户的感觉不好受。

因为地处马路中央,每有大车经过,室内的家具桌面都会有轻微的震动,轰响声更甚,尤其是到了晚上根本睡不好觉。

家里的老人,2014年就是因为心脏病去世的。

除此之外,还有尘霾、安全、心理压力等问题,说是度日如年也不为过。

与此相对的,是区政府对户主一家的“照顾”,保证正常的用水用电,还在小楼的外围加上围挡,防止车辆撞上楼体,但是这段路依然事故率居高不下。

所以,无论是于他人还是于己,户主主动妥协了。

14年的坚持,换来的是户主14年的煎熬和一分不多的补偿。

14年的钉子户,换来的是区政府建设成本的增加和众多的交通事故。

这样的一场博弈,哪有输赢。

4 ●

我有一个在拆迁办工作的朋友,他将钉子户分成了三类。

第一类是着急拆迁签约的,年轻人急着去4s店看车,拆迁款到位就赶紧提车,而且大多数人都选的宝马或者霸道。没安置房的自然是早早去看商品房,也是钱到位房到位。这类人虽说不是拿最多钱的,但是是最幸福的。

第二类就是有点小聪明,想多拿点的。这类人为了钱四处奔走,最主要是多联合邻居统一战线,甚至满嘴胡话四处造谣,比如说哪哪拆了一栋每平米补几万几千的,激起民愤后一起向拆迁办施压。但这种人作为领头一般也是最不坚定的,拿了好处之后立马就撤,全然不顾当初的守望相助,剩下的人少了支柱骂骂咧咧也就散了。这类人虽说钱拿得不少,但是人缘也就那样了,多年的老邻居晚节不保。

第三类比较难搞,尤其是一些孤寡老人,他们不需要钱,只是为了在老屋留个念想,影视剧中常见的,等老伴,等儿子之类的,唯一的办法走程序强拆,但是影响很不好。

我们今天说的钉子户似乎都不适用,我将他们分为第四类。

漫天要价、德不配财。这类人按他们私下的说法是,家里几辈人都没什么大钱,好不容易碰到一次翻身的机会,那就得往高了翻,不怕摔了,因为他们觉得会有人兜底。

然而事实也确实如他们所想,真的是没摔着。马路洋楼14年后依然是拆了海珠之眼现在也正在积极洽谈中,相信很快就会“还路于民”,而海珠之心还能坚挺多久,总会拆的,那本就是桥下的公共绿地,一户居民的楼房太危险,一旦出现问题,问责的还是当地政府。

所以,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把这个“底”给击破。

比如说,公职人员家庭是最容易拆迁的,那是因为有工作的制衡。

那普通百姓家庭也可以效仿,“钢钉”记录在档,直至拆除。

又或者说实行先谈再规划的方式,在意向拆迁区域先进行民意调查,同意率超过95%就全部拆除,不同意就换他们“邻村”区域,要让他们有危机感,不是非你们不可,相信很少会有人拒绝到嘴的“暴富”。

有人说,强拆不就得了。

在这个公知横行、流量爆炸的时代,强动一砖一瓦指不定被炒成什么样。

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讲究以德服人依据法律。

但是妄图以公共利益要挟相关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如果可以,海珠之眼最好还是不要“还路于民”,钱都花了,即刻再拆迁补偿,更会让他们有恃无恐。

最起码也要像海珠之心或者马路洋房那样,拖个十年八年,享受每天的马路混响,做错事是要承担代价的。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这是法国大革命罗兰夫人的临终之言,自由永远是相对的,哪有绝对自由。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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