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限购一套!谁能买共有产权房?官方解答来了

凤凰网房产深圳站 2020-07-29 16:41 阅读 1000+

7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全省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供后管理进行指导。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凤凰网房产为大家梳理了《意见》中的重点信息:

共有产权住房面积不超120㎡

此次《意见》对房源性质作出界定,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并且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筑套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面向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含单身居民)供应。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范围。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各地可将人才住房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也强调,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满5年允许转让所持产权份额

原则上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转让年限规定。承购人需转让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承购人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7个渠道筹集共有产权房源

一是政府组织集中建设;二是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三是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四是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五是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六是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七是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以下是《意见》原文: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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