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及集体物业租金不得高于指导价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20-06-01 01:03 阅读 2000+

深圳商报讯】(记者 邓红丽)5月27日召开的光明区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光明区先行探索,出台了针对光明辖区、符合光明发展实际的产业用房租金价格指导体系,该价格体系涵盖了全区729个工业园区,5713栋产业用房。该举措是光明区降低企业用房成本、稳定租赁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探索。

一方面,结合全区实际,编制了具有光明特色的《深圳市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使用说明(试行)》,旨在将指导价格与现有政策、市场操作实际相衔接,避免指导价格被社会主体碎片化解读。

与此同时,结合市场实际,分三个层级对产业用房进行价格指导:包括各社区产业用房首层、非首层及配套用房的租金统计价格表;包括729个工业园区的园区名称、产业用房首层与非首层及配套用房的租金统计价格表,以及包括5713个具体楼栋的楼栋编码、楼栋地址、所属园区、产业用房首层与非首层及配套用房租金指导价格。该价格指导体系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光明区招商网进行公布。据悉,社区层级、园区层级的统计均价,便于市场主体宏观掌握片区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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