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被遗忘28年房产:现住户称买房被骗愿腾房,提装修补偿遭拒

南方都市报 2020-05-22 16:03 阅读 1000+

  

  一度存在争议的房屋。

  南都讯 记者 程昆 实习生 林珏瑶 深圳“被遗忘28年的房产有陌生人入住”一事有最新进展,主张业主权利的张女士一方与现住户林先生于5月19日下午在新安湖社区工作站进行协商。林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其父此前购房受骗,并不知道该套房产系张女士所有,在目前情况下愿意腾房,但希望有一定装修补偿。对此,张女士委托人张先生则表示,对方主动腾房或可既往不咎,若要返还装修费用则考虑向其追偿租金,并要求林先生一家于6月6日前搬离。

  住户称其父以现金形式购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张女士家属介绍,28年前,张女士花费三十余万元全款购入了一套位于宝安区华天花园的一套房产,但当时因工作忙碌未及时办理房产证。近日,张女士家属上门时却发现这套房子已经被陌生人居住,且多方了解发现该住户竟已居住多年。

  这一离奇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热议,后续进展也广受关注。主张业主权利的张女士及其委托人希望收回房产,要求现住户尽快搬离。但现住户林先生在此前接受采访时却表示,这套房产是其父亲从他人手中购得。

  5月20日下午,南都记者到小区走访,涉事房屋门口贴有春联,楼道中摆放有鞋柜及绿植。但记者敲门,无人应答。

  随后,南都记者与张女士家属江先生取得联系。江先生称,19日下午,双方在新安湖社区工作站进行了对话协商,街道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江先生表示,协商过程中,对方声称是从他人手中购房,花费了20余万的装修费,却拿不出相关凭证。

  住户林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当初并不知道这套房产系张女士所有,其父以现金形式从他人手中购买了这套房产,但卖方并未依约办妥水电房产证等手续。

  住户称装修花费20余万,希望能有所补偿

  在目前的情况下,林先生表示愿意搬离,但前期装修花费了二十余万,希望张女士能有所补偿。

  对此,张女士的委托人之一张先生表示,对方主动腾房或可既往不咎,若要返还装修费用则考虑向其追偿租金。协商最后,张先生提出给林先生半月缓冲时间,要求其于6月6日前搬离。林先生表示,将于近期另寻住处。

  律师说法

  住户主张装修补偿目前缺乏法律依据

  针对事件中当事双方的争议,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张宗保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事件中,林先生若非通过租赁等合法方式使用涉事房屋,其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属于对自身的装修费等财产权利的自行处分,主张补偿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张宗保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若最终张女士确认为房屋所有人,则林先生在本事件中的行为侵害了张女士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张女士有权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向林先生主张有关房屋占用费。对于房屋占用费的计算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涉案房产同类同地段房屋指导租金标准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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