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声明

搜狐焦点深圳商务 2020-04-04 11:28 阅读 1000+

为履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3569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刊载的文章《限高之后,谁定址深圳下一代地标》一文中,因使用戚景亮先生所拍摄图片1张未予署名,现为前述事项给戚景亮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真诚歉意!

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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