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汕合作区商品房解冻:不认深圳房!深圳家庭可限购2套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启动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只能1套。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汕特别合作区于2011年由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设立,占地468.3平方公里土地,之前是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
2017年开始,深圳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合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接手主导工作。
2017年5月16日,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全面冻结。
2018年12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揭牌, “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从“深圳汕尾共管”的时代,进入“深圳全面主导”的时代。
为妥善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深圳市政府启动了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
公告重点
1、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2、深汕合作区购买的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限购区;
3、只限个人购买;限售5年;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4、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5、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诸葛找房深圳站整理自:深汕之窗、南方都市报等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