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楼租客与二房东起冲疑 致一死一伤,租房权益谁来保障?

深圳楼市深度报道 2020-03-19 03:58 阅读 1000+

相信不少深漂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孤身一人背着沉重的行囊来到深圳,最开始不少人都会选择在深圳的城中村落脚。

对于作为外来人的他们来说,租房子就成了他们在这些大城市当中生存下去的头等大事。现在,在网络上,大家隔三差五的会看到一些因为租房,租客和中介、房东之间产生纠纷的事件发生。

但其实,很多事情通常情况下,双方都可以心平气和的通过协商解决,并没有必要因此产生更加严重的冲突,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11月13日中午,深圳福田区布尾村一居民楼内,发生一起伤人致死事件。记者从福田警方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经警方初步判断,因发生租赁纠纷,租客与二房东发生冲突后,致使二房东当场死亡,租客也有受伤。目前,租客受伤后已被送医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天14时许,南都记者来到布尾村,看到事发地附近已被封锁,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处置。

记者了解到,事发地位于布尾村一栋居民楼内。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大概中午12点多,他路过此地,看到现场有大量的围观群众,并看到有裹着白布的尸体被抬出。

就此事,据福田警方相关人员介绍,经警方初步判断,事发原因为租客与二房东之间发生了租赁纠纷,双方起了冲突,导致二房东被租客用凶器伤害致死,冲突中租客也受伤了,租客已被送医治疗。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房东”的坑,防不胜防

一般来说,我们租房都是直接和房东或者公寓管理员签订合同,然后每个月的房租、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也是统一转账到特定的账户上就可以了,但是有部分公寓或者租房是由一个人直接租下整栋或者大部分房,然后再分组出去,从中赚取利益的,这样的人,我们称之为二房东,而与二房东签订合同租房,其中存在着不少风险。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就发生了一起二房东欠租后失联,导致租房被业主断水断电的事情。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罗湖区桂园街道鼎峰大厦10楼的二房东熊某在收租后失联了,租户和业主方均无法联系熊某,由于熊某欠租60万,大房东解除与熊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其他租户同其重新签合同或限期搬离,但大部分租户不同意。11月1日晚,业主强行对涉事楼层施行断水断电锁门等措施,致使租户无法正常经营。

罗湖区桂园街道鼎峰大厦

据了解,目前桂园街道已介入调解,但是除了个别住户同意签约外,大部分住户仍在与大房东僵持,业主方已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予立案。

目前,涉事楼层的大部分租户仍然未恢复通电,二房东熊某依旧失联。

有租户反应,二房东熊某在失联曾要求他们提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部分租户表示,熊某失联前曾提出如果一次性缴纳半年的租金,能享受减免两个月的优惠,或者缴纳三个月减免一个月的条件;还有的租户不理解提前收租的行为,想要打电话联系二房东熊某,却发现电话打不通,熊某也彻底失联了。

而据大房东张贴在熊某办公室外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中显示,熊某所在的深圳市壹捌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2010年11月25日签下鼎峰大厦的10楼整层物业,并承诺每个月的5日前缴付当月租金,但后来不交租,欠下8月-9月及10月16日前16天的租金共计约60万元。

由于熊某欠租超过15天构成了违约,于10月16日起解除与熊某的房屋租赁关系,并在通知书下发后三天收回物业。

解除合同通知书

二房东的这一波失联操作,不仅仅导致业主的损失,还导致了租户的严重损失,不少租户租下这里用来开公司,因为二房东欠租失联,导致被业主断电,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部分公司不得不租借柴油发电机赶订单。

对于很多怀揣梦想的青年来说,到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去打拼,租房的时候都有可能会遇到二房东,那么我们在租房的时候如何避免二房东呢?

遇到二房东,该如何避免风险呢?

二房东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目前市场中有口碑的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都会对房东的身份进行专业的验证,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深圳租房新规落地

另外,为了改变深圳租房的现状,深圳市发布了一项关于规范租房的新政!

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即日起,深圳将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使用全新修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宅、非住宅)。

租房常见的三大难题:押金数额、克扣押金、水电收费等问题,在规范合同里都有明确的规定。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细化了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的内容,引导租赁双方设置不超过2个月租金标准的押金,降低交易成本;取消了旧版合同中承租人违约时押金不退的相关表述,明确押金的性质为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出租人不得无故扣留。同时新版合同引导租赁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明确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计费标准、支付方式,避免出租人通过代收代缴水电费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承租人合法权益。

相信以后在深圳租房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人性化!

部分资料来源:住朋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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