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理物业56处!深圳中院结案率超7成,挽回损失51亿元

南方都市报 2020-03-02 10:12 阅读 2000+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2019年以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组建专业执行团队、加强案件审查、吸收各方力量参与和建立规范体系,走出具有深圳特色的涉金融债权执行之路。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深圳中院新收涉金融债权案件1528件,执结1140件,结案率74.25%,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共计51.67亿元,执行周期与有财产处置案件相比平均减少了153天。

  组建专门执行团队 专司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

  不良金融债权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而且严重危害金融健康发展,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之一,深圳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数量多、标的大、协调难,随之而来的衍生案件多、处置程序繁琐、周期长,成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019年10月28日,在执行法官肖伟光的现场监督下,几天前还在叫嚣“人在房在,绝不搬离”的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法官向其宣布,如继续妨害执行将依法对其拘留后,向法院移交了其被拍卖的房产。据悉,此次交付的房产是深圳中院执行局专业执行团队5天内完成的第3套现场移交,涉案金额共3000多万元。

  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业性强,为加强该类案件的执行,深圳中院执行局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员实施配置的规定(试行)》,通过考核考察,在具备初任法官资格的法官助理中选任执行员,组建专门的执行团队。团队按照“1+2+4+11”模式组建,包含1名处领导、1名审判长、1名执行员额法官和4名执行员,同时配备5名法官助理和6名书记员,专司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

   “2019年,专职团队先后集中组织大型清场活动12批次,强制清理涉案物业56套(处),清退面积近8万平方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团队执行长马莹莹介绍。

  大力打击虚假租约以租抗执等行为

  在执行某银行与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严某向法院主张涉案房产系其唯一住房,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告知其将在拍卖款中预留7年租金21万元,严某承诺拍卖成交后立即搬离,并签订承诺书,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对上述事项披露后,涉案房产最终溢价33.5%成交,并顺利移交。

  “涉金融债权案件利益相关方多,法律关系复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何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甄别和打击各种干扰执行行为,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执行员赵征表示,“针对当事人的各类诉求,我们注重双管齐下,在大力打击虚假租约以租抗执和贯彻善意执行理念保护合法居住权寻求平衡。”

  2019年,深圳中院执行局对拒不交付房产的被执行人、房产实际占有人保持高压态势,对妨害执行的行为罚款1人次,实际拘留20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1人次。同时,在办理的75宗房产交付案件中,给88名被执行人发放了预留租金,对应的涉案房产均顺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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