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深圳特区的诞生,房地产开端的起点

旧改集趣地 2019-12-17 16:43 阅读 6000+

1980年,对于中国房地产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年,深圳特区诞生,房子成为商品,允许私人买房,中国第一个物业管理小区——东湖丽苑诞生,建设小康之家……这一发生的大事件,都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接下来,将详细谈谈这些意义深远的大事件。


设立经济特区,房子成为商品


商品房在今天可能是习以为常的一件事,几乎所有人的都认为房子都是需要买的,但在1980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上一篇文章提到,当时的中国是一穷二白,四成的人民温饱问题还没解决,居住条件非常恶劣。这些问题,导致了多个城市的住房紧张问题日益加剧,而当时的中央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资金解决住宅的问题。


1980年、深圳特区的诞生,房地产开端的起点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住房制度是福利制的,人们的普遍观念是房子是一种福利。为了缓解住房压力,必须利用多方的力量建设起来。因此,房子商品房是必然的选择。

其实在邓小平同志的多次谈话中,“房子成为商品”已经不再是一个伪命题了,中央多次的会议当中,也在为“房子商品化”铺了路。

那么房子商品化的试点应该放在哪里呢?答案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地区。

这一年,中央设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以及厦门。经济特区的诞生,历时两年多,困难重重,中央最终顶住了压力,经济特区才得以面世。

经济特区的设立,极大影响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进程,给房地产行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方便。创造中国房地产众多史上第一的案例,均来自广州,深圳等珠三角一带,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承载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的重任,也是房地产行业最早起步的区域。


1980年、深圳特区的诞生,房地产开端的起点

中国第一个物业管理小区——东湖丽苑诞生,商品房的前身


1980年,时任深圳市房管局副局长的骆锦星,接到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一年之内,建好两万平方米300多套干部宿舍。但只拨给他50万元,这点钱根本不够。这可愁死他了!

他的香港朋友给了他一个建议:你们出地,港商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分成。

虽然现在看来,这种合作模式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在当时,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一不小心就会带来牢狱之灾,宪法明文规定不能侵占,出租,买卖土地等。

但任务迫在眉睫,总要寻找机会的。

于是骆锦星翻遍了《列宁选集》,《共产党宣言》,最终找到了解释:


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


骆锦星赶紧把这个总结向当时的市委书记汇报,市委书记回了一句:


你们就先干着试试看吧。


于是,引来第一位到深圳投资的外商刘天就:

只要你们划出一块合适的地皮就行,我来组织设计,出钱盖房,在香港销售,赚的钱你们得大头,我得小头,怎么样?


这个提议,经过一番协商之后,达成了共识:在东湖公园附近划出一块地,分成比例为8.5:1。

后来,东湖丽苑的销售非常火爆,出乎了骆锦星的意料,尽管只有15%的分成,当港商还是赚了不少。

1980年.对于深圳来说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起点。因为,自此之后,以收取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影响了整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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