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target="_blank">福田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inline="0" class=""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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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将向您介绍《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里面可都是满满的干货哦。
落户支持
对新落户企业(机构)
按条件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
最高2000万元
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2017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购置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
依条件分三年给予购房支持
最高3000万元
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我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
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
最高1000万元/年
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办公用房装修支持
落户装修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首次装修辖区内新购或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的
按条件给予装修支持,最高500万元
特装支持
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按条件给予特装支持,最高5000元/平方米
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搬迁安置支持
(一)搬迁支持
对新迁入我区的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搬迁支持
最高300万元
(二)临时安置支持
对新迁入或新设立企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团队成员
依条件给予临时安置支持
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
单个企业(机构)不超过5人计算
最高100万元
人才住房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自行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人才住房的
按条件给予按5000元/套/月,最多7套
给予不超过3年的人才住房支持
招商推介活动支持
在展会、论坛、峰会等活动中专题开展我区招商推介活动的
对其主办方,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
按审计金额的50%
给予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一)对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最高100万元/年
(二)对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成功引进约定目标项目的,按条件给予目标项目引进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最高300万元/年
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
对依据《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资金操作规程(暂行)》申报并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按条件给予最高50%配套支持
特殊项目支持
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关键、紧缺项目,对其落户、办公用房、搬迁安置、人才住房等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申请、审批及兑现流程
▲申请审批及兑现流程图
本次推文向您展示了富含“真金白银”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相信您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落户福田来大干一场了!
下次推文小编将向您介绍《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您将会了解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落户福田会得到什么样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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