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整治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取消高收费 取缔无证园

漯河网 2019-08-01 12:20 阅读 1000+

7月3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获悉,为了让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公平而优质的幼教资源,我市出台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明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同步规划 做实做好

《方案》中提出,对已建成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国家和省配建标准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或即将开工的城镇小区,应当配建幼儿园,但未规划或规划幼儿园规模不达标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补救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不足5000人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开发区域,县区政府(管委会)在周边区域规划配套幼儿园。

该建不建 予以惩戒

《方案》中还提出,对有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责成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建;对少建的,责成其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配套幼儿园与首期项目同步验收,对未按有关标准建设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违反建设要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建设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不合标准 坚决取缔

《方案》中提出,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幼儿园,各相关部门将联合核查,为其办理工程许可、办学许可、餐饮许可等相关许可提供便利。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无证幼儿园,鼓励和引导当地优质幼儿园以举办分园、合作办园、举办教学点等形式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同时,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职能部门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等证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应予关停。对租用居民楼、沿街商铺或农村自住房,无户外活动场地等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依规坚决取缔。

一园一案 移交到位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说,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未移交或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限期收回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闲置不用的,限期移交当地教育部门;挪作他用的,予以收回。土地出让时未明确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单位、交付方式等内容的,实施一园一案,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者采取无偿赠予的方式将产权移交当地县区教育部门,也可保留其现有产权归属,将使用权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统筹安排 普惠服务

已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的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举办幼儿园者有优先使用权。办成公办幼儿园的,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教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完善登记手续,明确补助标准,减免房租、物业、水电等费用,加强对普惠服务实效和办园质量的动态监管。已移交的配套幼儿园,违规出租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或闲置不用、挪作他用的,依法追究责任。(见习记者 党梦琦)

来源:漯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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