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出台楼市新细则:新房源优先供给人才

Johnson 2019-07-18 10:39 阅读 580

 6月6日,苏州工业园区(简称“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地方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的条件。


5月11日,苏州市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其中规定:苏州工业园区整个区域和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苏州工业园区整个区域二手房,限售5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整个区域,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

对于此事,园区迅速回应。5月1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此外,还提到,对于在园区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证建筑面积的60%,出售给园区内就业、创业和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以上的人员,且个人和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由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由园区人才办确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才能销售60%范围以内剩余的住房。具体销售操作办法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园区人才办另行制定。

在本《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住房来源的提供,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证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

此外,《办法》还提到,园区内就业、创业和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以上的人员,且个人和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由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由园区人才办确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人在本办法实施后,将其拥有的家庭住房转移给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自己名下无自由住房的,应当在该房屋转让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先购买的资格。申请人及其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原创版权归「上海」楼讯,严禁转载,否则将 追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不代表楼讯的观点和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推荐的楼盘

    大家都在问

    更多问答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