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燕房盟销售员侵吞客户房款87万 被上网追逃落网

新浪财经公司研究院 2019-10-24 20:00 阅读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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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燕房盟销售员侵吞客户房款87万 被上网追逃落网


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新三板挂牌公司华燕房盟销售员在帮助禹洲置业售房过程中侵吞客户房款87万元,后经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落网,获刑3年3个月。该销售员以有自首情节为由上诉请求从轻处罚,被法院驳回。

禹洲置业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华燕房盟签订联合销售代理合同,委托华燕房盟对禹洲置业的嘉定区环城路禹洲老城里项目进行销售。

2015年8月6日,张某与华燕房盟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华燕房盟安排至禹洲老城里(禹洲华庭)项目担任销售员。

2016年7月9日,张某利用担任该项目销售员的职务便利,在与客户韩某某签订购房合同时,私自提供绑定其个人招商银行(36.500, 0.50,1.39%)账户的POS机,将韩某某通过该POS机刷卡支付的人民币87万余元首付款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之后侵吞花用。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经上网追逃,于2019年3月4日将-张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张某家属已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结合张某退还赃款,并取得华燕房盟的谅解的行为,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张某上诉称其有自首情节,希望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经查认为,张某是经过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而落网的,故张某所谓的自首情节与事实不符,因此从轻处罚的诉求法院不予认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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