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和“预售”,进入倒计时?多城试点,买房人有福气

楼市指闻 2020-08-22 05:30 阅读 503

  公摊面积和商品房预售制,就像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两个怪物。

  第一个无端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掏了钱却不知道买了什么东西;第二个就好像买房人在给自己下套,交了钱却获得的是一纸空头承诺,一张纸能约束得了房子的方方面面吗?肯定做不到,汉语言文字博大精深,合同中卖弄字眼的语句都是开发商经过深思熟虑考究出来的文本。

  

  不可否认,公摊面积和商品房预售制在房地产发展史上起到过重大的帮助作用,例如公摊面积成功解决了小区公共区域费用谁承担、谁享有的问题,同时解决了楼花如何分割出售的问题,让商品房可以化小分割出售(要知道,在公摊之前,整栋楼都是打包出售的);商品房预售制对房企回款功不可没,特别是在资金匮乏的年代里,预售制快速实现楼盘资金回笼,进而保障了房子的顺利建造,避免了烂尾风险的出现,间接保障了买房人利益。

  世界上一成不变的,只有“变”字。任何制度、规则都具有历史特定的生存土壤,随着时代的过去,这些规则、制度必然需要重构和调整,越来越表现出“不适应”。

  就目前的市场环境而言,公摊面积和预售制已经弊大于利,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官媒多次发文表示“公摊伤民”,问题亟需解决。指出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虽然说谁购买谁享有权益,但是买房人掏了公摊面积的钱最终几乎都没有享受到公摊面积带来的权益,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成为了最大受益者。在不少城市,业主竟然还要为公摊面积支付“取暖费”,明显尴尬至极。

  

  对于商品房预售制, 一直是房地产开发商藏污纳垢之处,由于购房人通过预售制买的房子看不见摸不着,所以房子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买房之初开发商展示给买房人的样板房80%与实际房子不一致,存在样板房扩大、实际房缩水的情况;又或者交房减配、偷工减料、地板全部是建筑垃圾等屡见不鲜。只要不违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其他可以随意建设,买房人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央视也曾经直言“这样公摊合理吗”?连连发出质问。

  

  取消“公摊”和“预售”,进入倒计时?多城试点,买房人有福气。

  中国之声《《纵横》曾经报道,住建部就城乡给水工程建设等38项商品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意见征集,原文表达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意思表达得非常清楚,住宅全部按照套内面积交易,也就等于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没有公摊面积了。

  

  要知道现行的商品房买卖都是依据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面积包含了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剔除公摊之后,实际可利用的只剩下套内面积。

  取消公摊在重庆等多个城市和地区有所试行,并且效果良好,或许已经不远。

  专家:另一个取消更值得期待!

  取消预售制同样也是购房人倍加关注的事情,取消预售制后,买房人可以明明白白消费,不再受到开发商“夸张宣传”的蒙蔽,商品房交易将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则要求。

  

  创意配图:二套房首付

  广东省等多城就先后发布了有关取消预售制的试点通知,早在去年,住建部就向湖北、四川等6个省市给出了论证取消预售制的评估函,对于是否取消和保留,都应该有详细的论证和依据。

  可以说,取消公摊、预售在路上了,买房人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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