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要开始收费了,每年要交上千元,是真的吗?

社会潮流时代 2020-08-08 09:24 阅读 1000+

  农村宅基地关乎着数亿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结束,现在很多人都特别关心超占宅基地面积会怎么处理?也有朋友问我们说,听说农村宅基地要开始收费了,每年要交上千元,是真的吗?

  

  一、农村宅基地要开始收费了,每年要交上千元,是真的吗?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不能随意改变用途。

  PS:近年来,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有所放开,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是无期限的。

  综上,因宅基地的福利性质,正常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可以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但宅基地的使用也是要遵循一定规则的,不按规则使用是不行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得超过当地的用地面积标准。但因各种原因,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情况在农村却是普遍存在的。对此,部分地区就出台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像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江西上饶市玉山县、海南省琼海市等都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

  巨野县规定,超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元/㎡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

  玉山县规定,超1-60平方米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超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100-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琼海市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执行的琼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农村宅基地落在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参照所处位置住宅用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如一个村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城镇基准地价片区的,则按照较低基准地价的40%对全村进行核算),作为应补缴有偿使用费标准。拒缴有偿使用费的,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只按175平方米进行补偿,该宅基地或农房超标准占用部分不纳入补偿范围。

  由上可知,宅基地“有偿使用”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从以上列举的几个地区的收费标准来看,如果面积超的比较多的话,每年交上千元也是有可能的。

  

  二、宅基地有偿使用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以琼海市为例,琼海市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签订《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书》。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人签订《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书》,协议应包括有偿使用者的姓名、面积、收费标准、收费额度、收取方式等内容,并张榜公布。

  2、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收取,缴入银行专户。

  3、费用账务审核管理。有偿使用费实行村账镇管,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账务情况报镇政府备案,并向村民公开收支明细,属地镇政府应对农村宅基地使用费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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