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王振华判决与集团经营无关,目前经营正常

新京报 2020-06-20 02:00 阅读 535

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后,包括新城控股、新城发展和新城悦服务的新城系股价集体上涨,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6月19日,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城悦服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快讯获悉,普陀区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王振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认为上述有关王振华案件的判决与集团经营无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王振华未在本公司任职。

 

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结果传出后,当天,新城控股尾盘股价拉升,截至收盘,报收每股32.23元,当日涨幅1.99%。新城另两家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和新城悦服务,股价也相继拉升,新城发展报收每股7.30港元,涨幅5.04%;新城悦服务报收每股20.55港元,涨幅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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